刷新思维方式推进司法为民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中院”)在全省政法系统2013年满意度测评中实现了三个前所未有,一是4个基层法院排名全省前十位;二是连续三年排名第一的基层法院都在黔东南州;三是麻江县法院群众测评满意度为100%

该院院长王四新说:“只有承接地气,才能激发创新灵气,找到干好工作的源头和原始动力;只有把握好决策、方略和举措,才能与群众的所思所盼同气相求,才会有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司法为民和服务大局才不会落空。” 

承接地气促和谐

2011年底,中院新班子要求中院、县院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试点单位,深入调研,摸透民情,搞好帮促。随后,每一年度,该院屡推新举措。

只有承接地气,才能更好激发灵气。2014年,中院又明确了围绕“五个坐标”、增益“三个指标”、实现“一个目标”的“531”工作思路,即围绕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五个坐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科学增益公正、效率、效果“三个指标”,推动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一个目标”,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榕江县法院在该县本里村创建了贵州第一个“社会法庭”,由村民用黄豆当选票,选出九名寨老族老组成,两年来已成功调解纠纷36起,裁判2起,调成率达95%。同时,在寨蒿镇完善“民歌法庭”创新举措,将大道理融入歌声中,让矛盾双方在歌声和劝世歌歌碟中重归旧好。并且,还在10个村推进“无诉讼村寨”创建,民间纠纷下降70%,法庭受案下降25%

三穗县法院深挖体制内外资源,吸纳传统乡村治理优良元素,发掘寨老族老“乡绅资源”,共同打造“五员”调解文化,由法庭法官、乡镇综治办主任、村干部、寨老和族老,分别担当法律释明员、司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情感沟通员和风俗说理员,从情、理、法和民族文化四方面各展其长,协同调解涉法纠纷。举措推出两年间,通过180名寨老族老义务协助,“五员”调解涉法纠纷213起,调成率达91%

在全州法院形成全程调解、联动调解、立体调解格局中,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76.7%,刑附民案件调解率92.3%,剑河、黄平法院刑附民案件调解率100%

施秉县法院创办了“女子法庭”,在县域南北两端分设双井、牛大场两个法庭,深受群众拥戴,被誉为“调解纠纷的种子选手”,双进法庭获得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岑巩县法院创建了“移动法庭”,吃住都在新址,现已受理纠纷144起,其中成功调处128起。

创新管理强队伍

中院对内使劲,创新管理,一个个新招和成效不断呈现,使全州17个法院所有案件流程信息录入综合管理系统,减少了案件超审限。

中院增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实行审查权、实施权两权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案件执结到位率82.17%,列全省第一位,刑附民兑现率高达98.4%26件积案彻底化解。8个县被最高法院评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基层法庭硬件实现“十个一”,干警工作和生活条件大改善,扎根边远山区,热忱服务群众。

行政案件协调率连续三年高居全省法院前列,三年的平均协调率为38.65%。还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推行一案一建议,助力依法行政,起到了官民矛盾“减压阀”的作用。

两年受理各类案件共54795件,审结53227件,结案率97.14%

两年多来,全州法院共有34个集体、65名个人受到州以上表彰,中院立案庭被最高法院授予“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政法委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刑一庭被团省委表彰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施秉县双井“女子法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