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法学沙龙解剖“五水共治”
充分发挥理论法学所具有的解释功能,以法治视角为“五水共治”提供清晰的思路和指向,积极助推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序推进。
6月13日,浙江省法学会和金华市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在浙江省浦江县举办“青年沙龙”,解剖浦江县“五水共治”样本,以法治视角为“五水共治”提供清晰的思路和指向。
以“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为内容的“五水共治”,是去年底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旨在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委省政府绘出了“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路线路——3年要解决突出问题,明显见效;5年要基本解决问题,全面改观;到2020年,7年要基本不出问题,实现质变。
浦江县原本是个山清水秀的江南水城,但30年来水晶产业的发展,导致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85%的溪流被严重污染,被当地百姓称为“牛奶江”的浦阳江成为钱塘工流域污染最严重的支流。浦江的环境卫生评价满意度列浙江省倒数第一,是浙江省卫生环境最差县。
2013年4月,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指出,浙江水环境整治要从污染最严重的浦阳江率先突破,并下了军令状。浙江省政府和省政协领导到浦江督战。去年6月,夏宝龙到浦江督战。
经过一年整治,浦江县462条“牛奶河”不见踪迹,577条垃圾河和25条黑河臭河消失了,浦阳江水质已接近四类水,浦江县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上升到全省第38位。
浦江县治水经验引起浙江省各地关注。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浙江从治水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治水是浙江省真正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切入点和突破口。一项重大决策落地,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导一切政策实施的背景下,要有法学理论和制度保障的思维方式和发展方式引领。
“借助‘五水共治’样板县浦江的成功经验,围绕水污染治理当中的热点问题举办学术研讨,就是充分发挥理论法学所具有的解释功能,以法治视角为‘五水共治’提供清晰的思路和指向,积极助推浙江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序推进,主动服务浙江省‘两美’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陆剑锋表示。
为此,浙江省法学会将今年第一期“青年沙龙”放在浦江,主题是“依法治理污水、彰显法治力量”。由浙江省、市、县“五水共治”办公室代表,金华市法制办、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代表,浦江县“五水共治”成员单位代表等实务部门与部分高校专家学者及律师进行研讨。金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茹先,浦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虞振贤等领导也谈了自己的看法。
浙江农林大学环境法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省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姜双林副教授在作主题报告时提出,污水治理要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环节依法规范政府的治理污水行为,严格技术和水质标准,解决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滞后问题,推进点源、面源污染同步治理,从而实现从以末端治理为主到以综合预防为主,从以水污染防治为主扩大到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并重的改变,进而扩大到对整个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与会人员就如何依法解决水污染防治中的政府失灵问题,如何通过技术和水质标准的完善推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如何依法建立长期稳定的污水防治资金保障机制,点源和面源污染如何有效同步依法防治等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实务部门代表认为污水治理资金保障不能仅依靠政府,必须抓紧建立长效资金保障机制,并以法治思维来实施治水;律师代表认为要建立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做好宣传和环保意识培养,倡导全民参与污水防治从自我做起;学者代表认为可以借鉴国外治水经验,强化点源和面源并重治理、严格公众参与监督,向经济激励型合作监管机制转型等。
通过不同观点的相互碰撞、相互启发,与会者达成的共识是,治水要依法规范,建立长效机制,要有资金保障,浦江经验有推广意义,但各地要因地制宜。
与会者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法院要更新观念,拓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环境公益诉讼到底是侧重于民事诉讼还是监督政府。要加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运营维护。环保执法的授权,比如行政机关现场执法是否拥有传唤权。环境监测鉴定机构建设在治理污水方面非常重要,在加强官方鉴定机构建设同时,可以引进“第三方”。建立环保公共补偿和激励机制。重视司法在实践中所发现的一些问题,比如环境的民事侵权责任如何确定等。再是如何科学正确的认识法律,法律不是万能的,要与社会管理手段相结合。
陆剑锋认为,浦江经验的“五水共治”带来的启示是规则先行,法制之路;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经济激励,机制创新;技术支撑,保障跟进;齐抓共管,形成格局;经验借鉴,典型引路;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完善机制,确保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