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果累累 不辍耕耘
——专访“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冯果
1992年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1994年晋升讲师,1999年晋升副教授,2002年破格晋升教授,2005年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冯果在法学之路上一路走来,看似顺风顺水,却也不乏艰辛。手握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殊荣,冯果的学术成就自然不可小觑。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在总结冯果在法学研究上的成就时如是说:“一是他深入研究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提出了经济法的本土论,这对于经济法、经济行为以及经济法律等基本范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二是他对公司资本制度进行了开创性研究,对公司资本三原则进行了修正,确立了公司法律制度,由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的新理念,这对推动我国相关立法的变革起到了作用;三是他致力于中国金融法的理论创新,提出了民生金融、法制金融等思想,这对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变化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曲折法学路
1985年,冯果在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参加高考,父亲在“文革”中的特殊的经历,间接影响了冯果对专业的选择,最终他选择了远离政治和现实的专业——中山大学考古专业。
开始学习历史专业时,冯果认为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学科,但到了大三实习期,他开始感到这门专业与自己想象甚远,当时,考古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不强,技术也很落后,这让他感到非常苦闷。
上世纪80年代,是一个思想解放、文化启蒙的年代。在大学校园里,几乎每个晚上都有各种各样的讲座,法学讲座很多,正好历史专业和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同一栋宿舍,冯果就经常和法学专业的学生一起去听法学讲座,然后讨论法学问题。
“那时我们主要讨论关于中国的改革和未来走向之类的问题,在交流和碰撞的刺激下,我开始对法学产生兴趣,广州处在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发达,我也就更加关注与经济相关的法律。”冯果回忆道。
1989年,本科毕业后,冯果在没有告知家人的情况下报考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竟然以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被武汉大学法学院录取。对此,冯果谦虚地说:“那也是运气。我自己也没想到,应该是在自学的过程中,对法律有了一定的悟性,正好也捕捉到了热点,如果只考法条,我可能就不行了。”然而,父亲对冯果的选择非常不理解,很长一段时间没理他。
1992年研究生毕业,冯果决定留校任教。
当时的冯果选择走学术之路,主要考虑到三点:一是对自己的评估,对学识的兴趣更大一些。二是武汉离家也近。三是父亲和姐姐都是教师,专业已经被自己改掉了,职业可以安抚一下父亲担忧的心境,对父亲而言也有个交代。
留校任教不久,冯果有了下海的念头,因为开始做兼职律师之后,他发现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可能都不如一个案子赚得多。冯果说:“但是我是幸运的,我父亲坚持钱是身外之物,让我也看得淡一些,而且我爱人对物质的欲望也非常淡,家庭没什么经济压力。这也是我能一直坚持在校园进行学术研究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4年到1999年,冯果曾兼任珞珈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冯果认为这段经历十分宝贵,使他对法律的理解更加真实,学问也更接地气。冯果总结道:“对现实的了解,对于法学工作者来说十分重要,比如企业的并购协议,没有实际经验的话,你不会想到当事人会拟出什么条款,风险点在哪里,与法律实践的结合也使我更加真实地看到立法规定和现实的差距。”
教学不忘反思
在学校,冯果给本科生和研究生主讲公司法、证券法、商法及经济法,先后写过一些文章,也出版过一些书。但近年来,冯果有时会有误人子弟之感,发现糊涂的东西越来越多,他深感做好一名老师和学者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现在最大的理想就是尽可能尽到自己的职责,对得起自己的学生和良知。
冯果斟酌道:“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对问题的认识也变化了,就会质疑自己以前讲的一些东西。刚毕业的时候,无知无畏,给学生讲刚刚颁布的公司法,十分干脆,学生也很喜欢,但现在就感觉没那么简单。比如企业信用和注册资本有关联,但现实情况中,这种关联并不是课本上写的那么简单,这就让我产生了疑问,我是不是在误人子弟?”
除此之外,新兴事物的不断出现,使人们的传统理论受到冲击和影响,也促使冯果不断进行思考和反问。他认为:“当你产生困惑的时候,就是你新起点的开始。”
冯果在给学生上课的时候,喜欢把问题剖开来让学生们进行反思,并要求他们多追问。“打个比方,我会对他们说,一般说公司治理就是指出资人和管理人博弈的问题,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道德风险,而道德风险是避免不了的,但作为法律人,要从制度上尽量预防道德风险,所以研究课题是不断更新的。”
当遇到一个没有定论的概念或理论时,冯果就从方法上引导学生,让学生遵循法律的天平自行判断:如何定性更有利于减小损害,如何定性更加公平。他还教导学生们做学问,要深刻,不能尖刻。也就是要包容,如果觉得两者观点不同,要考虑立场、时代的不同,用客观的、历史的、包容的眼光来看待。
冯果在教学领域不断探索。2007年,冯果被任命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分管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冯果开始考虑法学教育必须而且应该走出新的路子。在积极摸索法学教学规律和探索教学改革之后,他积极倡导知行合一的法学教育理念,强调法学教育应该是人文主义与科学精神的有机统一。他从毕业生身上清楚地看到,中国法律教育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法学教育正遭遇着“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如何有机结合的困扰。
在国内,法学教育到底应该采用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争论已久,中国的现状是基本采用的通识教育。对此,冯果认为:“我们在灌输基本意识的同时,也应当培养基本职业技能,强化学生的职业伦理和实践教育,近几年的法学教育也正在慢慢向这方面转变,而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随着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的展开,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全国第二类特色专业、湖北省品牌专业,3门课程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课程获全国双语示范课程,武汉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已获湖北省示范教学实验中心。
对于时事热点,冯果也喜欢进行反思。
在国企改革大刀阔斧进行的关键时刻,他不禁产生了疑问,对于国企的法律约束、媒体监督一直存在,为什么不能缓解或解决国企腐败的问题?在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和研究后,冯果认为,人们混淆了国企的定位,也就是用一般的盈利性企业的标准构造国企,结果存在几个方面的困惑:一是国企和民企一样以赚取利润作为目标,给人一种官与民争利的感觉;二是国企利润增加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导致国企核心成员高薪且容易腐败。
“我认为国企应当与一般的企业有本质的不同。”冯果认为,真正的国企应该是以追寻社会效益为目标,主要是社会投资不足就应当有所作为的一类行业,比如市政建设、公共汽车这些盈利不高,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投资,并且以市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价的标准。
学术硕果累累
从1992年至今,冯果共计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4部,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规划项目、司法部理论研究项目,中国法学会理论研究项目、财政部及国务院法制办专题立法委托项目及其他部门委托的立法和政策研究咨询项目、立法后评估项目十余项。
冯果的经典代表作《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出版于2000年,是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公司资本制度的学术专著,该书立足于比较研究、经济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先行资本制度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剖析,获得公司法学界有关人士的好评,并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关于公司信用、出资责任体系构建等为不少人所认同。
硕果累累的冯果并没有停止自己对法学的热情和研究的脚步。他对于新鲜事物保持了自己的敏感度和年轻的心态,2011年,与时俱进的冯果出版了《网上证券交易法律监管问题研究》,在深入探讨网上证券交易对传统证券监管体制和监管理念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的基础上,围绕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主线,重点分析了网上证券交易的主体准入及行为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及其改革、网上证券欺诈与防范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相关规制和监管制度的基本构想。
金融发展与社会公平的关系是其今年重点思考的另一问题,如何使社会能够公平分享金融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发展的成果,是中国必须面对的课题,他在整理自己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2013年出版了《社会变迁视野下的金融理论与实践》,详细剖析了金融社会化、金融全球化和金融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的变革,提出了金融法由纯粹的商法时代到经济法时代进而走入社会法时代的三阶段理论,以及从狭隘的金融效率与安全的争论中走出,构建其以金融效率、金融安全和金融公平为减值取向的金融法“三足定律”,并明确指出在转型时期的中国,金融公平是我们更应该关注的金融理念,“增进社会福祉”是金融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根本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