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斑马线”治理困境及对策
此次成都“爱情斑马线”事件,拷问的不仅是爱情,更是市场经济和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的良知和管理者的智慧。它告诫人们,既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又要具有法治思维,使其自身行为更加符合社会规范与理性。
4月24日,一对新人刚下婚车,走向成都交警三分局打造的结婚圣地——“爱情斑马线”,路边三四个50多岁的老人一拥而上,嘴里不停念叨:“百年好合,给点钱吧……”为了不影响结婚气氛,新人不得不“慷慨解囊”。
此消息一经《华西都市报》报道,成都合江亭出现的红包专业讨要队伍,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红包,本是中国人构建人际关系重要的载体,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见证。在成都合江亭结婚的新人,为感谢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派发了红包。这在法律上已与受赠人之间形成了赠予合同,受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然而,上述事件中老人强行索取红包,远远背离了法律规定的赠予行为本质。它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财产赠予的自愿原则,而且有违社会之公序良俗。
结婚新人作为红包赠予人,不但无法满足心情的愉悦、获得吉祥喜庆需求,反而在“爱情斑马线”上添了堵,更有甚者,与红包专业讨要队伍产生了纠纷与矛盾。
笔者认为,治理该“爱情斑马线”的红包专业讨要现象,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首先,发挥法律引导社会风尚的价值,加强宣传。一方面,通过媒体等传播平台,宣传派发红包行为的法律性质,让公众知晓派发红包乃法律规定的赠予行为,受发放人主观自治约束,强索强要红包,不但在道德上遭人唾弃,而且不为法律所允许;另一方面,宣传有关社会秩序与交通安全之行政、刑事法律规范。“爱情斑马线”的重要作用在于向公众宣讲交通安全,若因拍照纪念、哄抢索要红包等行为影响交通秩序,则有行政违法之虞,可能遭受行政处罚。哄抢红包,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或对结婚新人实施骚扰、暴力等,还可能触犯刑法。
其次,行政主体应当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设置“爱情斑马线”是抽象的行政行为,其设立者、管理者初衷良好、贴近民众,但在设置时应充分考虑可能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的影响,权衡其行政法制与人性管理的成本,做好前期的评估工作,严格行政主体审批程序,尽可能避免“恶法”形成。“爱情斑马线”的审批和修改看似实现了法律的亲民性,但已悄然逾越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标线设置的刚性规定。
第三,明确同一区域多个行政主体的管理责任,加强衔接以弥合管理真空。上述事件中,老人索要红包事件的管理涉及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者等执法主体。根据媒体报道,公安机关、城市管理者、居委会和社区组织等相关主体都曾表示过管理或关注的意愿,但均表示自身无能为力。明确各行政主体之权力界限,严格落实行政法律责任,加强彼此协调配合,做到管理在时空上的无缝衔接,才能真正维护公序良俗和法律尊严。
第四,优化重点区域的管理资源配置,强化一般预防和违法制裁。相关管理者至少可以做到四点:一是鉴于受害人不会主动报案的特殊情况,在多个部门配合协调下,针对社会治安的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力度,止违法于未然;二是完善监控等硬件设施,增强即时性违法行为的违法取证和快速反应能力;三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加大违法追究制裁力度。通过加强违法取证和制裁,让打法律擦边球的人转变观念;四是严格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政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减少长期“驻守”乞讨人员。
此次成都“爱情斑马线”事件,拷问的不仅是爱情,更是市场经济和现代法治社会中公民的良知和管理者的智慧。它告诫人们,既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又要具有法治思维,使其自身行为更加符合社会规范与理性。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