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索赔“新长征”

从日本法院针对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系列案件的集体沉默,到我国法院正式“接管”,足足14年,而这只是对日索赔“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326日,阎民带着他88岁父亲阎子珍的嘱托,同其他21名二战期间被掳往日本的劳工家属,一起来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日本政府和加害企业的诉状。

  “这有可能是我父亲有生之年的最后一个愿望了,他在临走之前就是想看到日本政府道歉。”阎民说。

  阎民的父亲阎子珍出生于1926年,在被掳到日本时仅仅17岁,在日本的两年时间里,身上留下了17道疤痕,而这比起与他一同前往日本的中国劳工们来说,阎子珍应该算是一个幸运儿了。据统计,阎子珍那批约有4000人规模的中国劳工队伍,在日本强制劳动的两年时间里,仅仅有1700人幸存回国。

  或许也正是这样,使得阎子珍等人为了日方一句“抱歉”,苦苦追求并等待了60年,并且,这样的努力或将延续到下一代。

 

胜利的契机

  阎民等人,并非第一次来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在3月初,他们就曾经到过这里,但是法院以“诉讼文件不充分”为由未予受理。

  326日,阎民等人重返唐山,是因为324日,他们去河北省高院递交诉状后,经过一个多小时与立案法官的接触,被告知可以到有属地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

  这样的答复,被阎民等人看作是上级法院的“暗示”,因此他们又重燃了立案的希望。

  可是,现实又一次让他们失望了,唐山市法院仍然答复不予立案。

  然而,在距离唐山不到200公里的首都北京,现年93岁的牟汉章与89岁的张世杰却比阎民等人幸运得多。

  经过审核,3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正式通知受理了牟汉章与张世杰等37名中国劳工以及家属们对日索赔的诉讼请求,这也成为中国劳工对日索赔在国内立案受理的首起案例。

  “老人们看到了在有生之年胜利的希望!”已经参与民间对日索赔活动十几年的该案代理律师董一鸣在得到法院立案的消息之后,感到非常高兴,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告诉还在焦急等待中的当事人。

  “当中国对日索赔团体在日起诉频频受阻之后,国内法院竟然受理案件,无疑是给我们打了一剂强心针,然而,这一天我们等待得太久了。”董一鸣说。

  的确,从日本法院针对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系列案件集体沉默,到我国法院公开“接管”,为了这一天,劳工的家属们等了足足14年。

  “而这一次,国内法院正式立案对于劳工们来说,到底是胜利的希望之光,还仅仅是海市蜃楼?”董一鸣在国内一片赞扬之声背后,还是表示出了他的谨慎。

“被迫”转战国内的曲折路

  董一鸣之所以如此谨慎地看待国内立案对于对日索赔活动的意义,是因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之路一直充满了艰辛。

  从1995年开始,中国内地民间组织发起的第一次对日索赔诉讼至今已持续近20年。

  然而,日本侵华战争的中国受害人在日本提起的近30起对日索赔诉讼,中方劳工胜诉或者调解结案的案件屈指可数。

  期间还有太多令他感到尴尬的回忆。

  有一次,在日本法院开庭之后,董一鸣与被告日本三菱公司的代理律师私下沟通时,日方律师直接提出了既然中方认为日方有意偏袒,中方为何不在国内起诉?

  “当时,我心里百味杂陈,只能回答说,我们当然会在中国起诉,但是我们更想让日本国内都知道你们当年的罪行。”董一鸣说,“但是,没有主场优势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痛点,这种感觉无以言表。”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増同样有着类似于董一鸣的感受:“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是一项爱国事业,我们要和时间赛跑,让那些二战受害者在离开人世时,少些遗憾。”

  据童增回忆,当年他在提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时,就一直有在国内进行诉讼的想法,但是由于各种因素没能实现。随着在日诉讼的不断失利,一些人也萌生了回国起诉的想法,但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后来,一个小小的事件坚定了童增国内诉讼的决心:“2003年,我作为中国劳工证人赴日,在日本札幌法院出庭时,明显感受到了日方辩护律师的强词夺理和法院的不公正。”他发现,要在日本取得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胜利,哪怕只是阶段性的诉讼胜利,都几乎是不可能的,回国内打官司无疑是明智之选。

  除了这些中方人员的实际感受之外,2000年的一个事件迫使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的“战场”必须转移到国内。

  在2000年,日本最高法院做出裁定,以“20世纪70年代中国政府放弃战争赔偿意味着同时放弃民间赔偿”为由,直接裁定中国劳工对日索赔诉讼败诉,此裁定也作为判例直接关闭了中国劳工们在日本通过司法渠道解决问题的希望。

  也正因如此,现实逼迫着这些中国劳工以及他们的索赔团队不得不寻求其他的救济渠道,在国内立案也就成为他们努力的重点之一。

  2006年,通过童增等人的努力,河北农民田春生正式委托“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在国内对其二战期间被抓到日本煤矿服劳役的受害事件提起经济索赔。

  由此,拉开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由日本转战国内的序幕。

  此后,从2006年左右开始,在我国山东、河北、重庆、浙江等地的众多法院,都相继收到了对日索赔的诉状,但都石沉大海。

  上海律师朱妙春就是当时进行国内诉讼的积极倡导者之一。

  早在2000年,朱妙春等人就向全国律协提出建议,建立中国的民间对日索赔律师团。

  两年之后,全国律协正式批准成立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当时小组有12名律师组成,朱妙春正是其中之一。

  此后,在朱妙春等人的帮助下,中国劳工们进行了多次国内立案的尝试,虽然过程不同但是结果却都殊途同归。

  朱妙春告诉记者,大多数法院都或明示或以搁置的方式拒绝了立案的请求。

  令朱妙春印象深刻的是,在一次去法院立案失败后,立案法官特意请劳工们吃了顿饭,表示对他们的支持。但是该法官表示,由于我国签署了有关“国家主权豁免”的相关国际条约,国内法院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诉他国政府有关主权行为的救济渠道,他们确实是无能为力。

  也正是在这种无奈的现实下,对日索赔诉讼工作指导小组也随之解散。不过,朱妙春等人一直没有放弃尝试在国内立案的想法,直至今日。

 

国内立案难并非不可破解

  董一鸣告诉记者,除此之外,在法律层面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制约着对日索赔在华诉讼的进程。

  “之所以面临着立案困难,主要有两点原因,第一,诉讼主体是否适格的问题。第二,我国法院是否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问题。”董一鸣说。

  据董一鸣介绍,日方提出的最主要的抗辩理由就是20世纪70年代由中日双方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就曾表示:“日中之间的索赔权问题因《日中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曾明确表示已经放弃了对日索赔,因此索赔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而这种声音也曾在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西松劳工诉讼案”终审裁定中得到了印证,当时日本最高法院正是以这种理由判决索赔方败诉。

  如果该事由能够成立,也就相当于彻底否定了受害劳工通过诉讼实现民间索赔的可能性。

  然而,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刃韧看来,日方的抗辩理由经不起推敲。

  龚刃韧指出,我国受害劳工提起的诉讼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中均有据可循,日方的抗辩理由是不成立的。

  龚刃韧表示,1972年中日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只是中国政府宣布放弃赔偿要求,而中国政府和中国公民个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因此,中国的民间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或日本企业提出赔偿,有国际法依据。

  “此外,从国内法来讲,中国是日军二战时的侵略地,劳工是从中国抓走的,现在的受害劳工也身在中国,国内法对此有管辖权,因此,我国法院对37名原告的诉讼予以立案是没有问题的。”龚刃韧说。

  此外,除了法律层面的因素,董一鸣认为,之所以对日索赔劳工在国内诉讼屡屡受挫,还有一些自身因素。

  董一鸣发现,有许多次他发现劳工递交给法院的诉状内容十分模糊,甚至可以用“粗糙”形容,“有一次,劳工们递交给法院的诉状原告有70多人,但诉状只有三页A4纸,除去原告的姓名栏,诉求仅仅不到300字,这样的诉状不被受理,绝对不是法律以及政策层面的原因,所以说,一味地全将不受理的过错推给法院也是不客观的。”

 

各界努力打破疑惑

  其实,不仅仅是劳工、律师在积极地关注推进此事,国内的有关部门也一直从各个方面积极地做着各种工作。

  2014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曾提出议案,建议尽早协调解决中国劳工对日索赔在国内的“立案”问题,保障二战受害者充分行使诉讼权。

  当时,李大进将北京此次37位中国劳工在北京市一中院起诉一事,作为案例在全国两会期间公开。

  “这些二战受害老人们一天天老去,要保障他们行使诉讼权。”李大进说。 

  李大进举例说,2000年,中国法院受理了一起状告南京大屠杀的案件,即“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案”。该案件从立案到拿到受理书共14个月,获最高法院批准,并最终胜诉。

  案件的被告后来又在日本对夏淑琴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法院确认夏淑琴在中国法院起诉的侵权事实不存在,日本法院最终判决夏淑琴胜诉。

  “也就是说,此类起诉不存在法律障碍,法院立案并实体审理,公正迟早能够到来。”李大进说。

  当时,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在两会期间也公开表示,被强掳劳工提请对日索赔的案件,一中院正在审查过程当中,没有做出不立案的决定。

  随后,董一鸣等人得到了立案通知。

  因此,此次北京市一中院受理对日索赔案,在童増、董一鸣、朱妙春等人看来非常不易。

  朱妙春认为,本次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案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他预计类似的诉讼会陆续出现。

  “今后,对日索赔的系列案件在此次的先例下,肯定会在国内陆续出现,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二战期间,日本侵略者给我国人民带来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这次有了国家支持,我想一定会有更多的受害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朱妙春说。

  朱妙春还分析称,本次对日索赔案在中国开庭,劳工胜诉的概率很大,因为大多受害者在日本打官司已有十几年的经验,受害者的诉讼证据已经十分完善,只要是在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上,胜诉是十分容易的。

  “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但是可以说,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最后一个机会,我们不能失掉这个机会。针对日本政府公开否定战争责任、否定侵华历史的做法,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法院选择受理此案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值得期待。”朱妙春说。

  此外,中国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问题,也获得了广泛关注。对此,朱妙春则向记者表示“丝毫不担心”。

  朱妙春表示,本次索赔案的两家被告都是有着百年历史的公司,都有基本的企业文化和理念,若两被告做出的重大人权侵害事件被法院判决要承担责任,但它们选择拒不承担责任,他们的信誉将会大打折扣。

  “如果被告拒不执行,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两公司在中国本土都有办事处,应该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方面大可不必担心。”朱妙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