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未审庭举办心理课
搭建亲子沟通平台
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家长忽视与子女的沟通,或方式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
5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白皮书》,这也拉开了“北京市法院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宣传周”的序幕。北京市二中院、海淀法院、房山法院、门头沟法院等多家法院都开展了针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与犯罪预防的宣传活动。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下简称未审庭)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家长忽视与子女的沟通,或方式不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部分家长在子女教育方面存在放任不管、漠视沟通、管教严苛、包办宠溺等问题,最终导致子女触犯法律。
5月29日,该院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出发点,针对家庭沟通缺失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问题,举办双线法律心理课堂。
家庭沟通不畅致孩子误入歧途
门头沟法院未审庭副庭长许芳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官,从事未审庭审判工作七八年来,经手了许许多多的案件。她发现,有很多案件都源于父母与孩子沟通出现严重问题,但是父母没有能够及时发现或者制止孩子的越轨行为,最终导致孩子走上了犯罪道路。
许芳印象深刻的一个案子中,犯案的初中生王某原本是个勤奋读书的好学生,因为家境贫寒,一直期望用知识改变命运。然而,在初中的一次体检中,他被查出患有某母婴传播的遗传疾病,这件事让王某痛苦不已,而同学的嘲讽更是深深刺痛了他。
王某感觉世界对自己非常不公平,心里开始怨恨母亲,仇视周围的人,而学习成绩更是直线下滑,经常旷课,还时常打架。而这一切,王某的母亲没有注意到。
渐渐地,他与一些游手好闲的社会人士混在一起,对那些“看不顺眼的”同学经常挑衅、辱骂。一天,他与“兄弟”在外就餐时,因觉得邻桌吃饭的人看他的眼神不正常,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殴打,将对方一人打成轻伤。最终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官在审理此案的时候了解到,由于文化水平有限,王某的父母对于王某始终没有正确合适的教育方法。母亲更是因为给孩子遗传了疾病,出于愧疚心理,面对王某外出打架的行为才一直放任不管,最终溺爱与放纵成为孩子走上犯罪之路的“帮凶”。
“面对他们(王某父母)的时候,你能感受到他们的无奈。来看王某的时候,他的母亲一直在哭,父亲坐在那里也一直在搓手,沉默着,却也不说什么。在教育上面,他们只是告诫王某不要惹事,没有更严格的教育和管理。”许芳说出她心中对王某父母的了解和看法。
为了帮助类似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得到合理的矫正,门头沟法院常以聘请专业司法社工的方式对孩子和家长进行调查、评估和教育。在本案中,司法社工的介入也帮助了王某家长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的教育缺失。
法律心理课堂增进沟通
5月29日,门头沟法院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为出发点,针对家庭沟通缺失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问题,举办双线法律心理课堂。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增强未成年人父母的法治观念、完善亲子沟通对子女的正向教育作用作出了实践性探索。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讲师郭宝宁为来自门头沟大峪中学的部分学生和家长开展了一次生动的亲子教育沟通课程。郭宝宁从心理学角度,为家长、学生分析了未成年人心理特点、变化过程、犯罪心理形成及犯罪预防等问题。
课程伊始,师生们在郭宝宁的引导下,回顾了众所周知的“药家鑫案”。这个家庭沟通不畅与教育失败导致子女心理畸形,最终走向犯罪的典型反面案例,为在场的学生和家长敲响了警钟,让在场的师生认识到正确的家庭教育和亲子沟通对于学生与家长双方都是必不可少的。
郭宝宁以学生家长作为亲子沟通改善的出发点,通过沟通表述改善方法试验、亲子沟通打分自测、身份转化感觉体验等活动,让学生与家长参与到课程中来,构建亲子交流平台,促进学生与家长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与交流。
在课程过程中,郭宝宁邀请在场的6个孩子作为评委,针对一些日常见到的亲子交流问题,根据父母的回答做满意度评判。当在场的父母被问及“同样没有带作业,老师没有批评他,却批评了我”等问题的回应时,家长们五花八门的答案一次又一次招来了孩子们“不能接受”的评判手势。
通过郭宝宁耐心的讲解和分析,与会的家长进一步了解了孩子们在与自己沟通过程中可以接受的沟通方式,以及家庭沟通对子女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意义。
门头沟法院未审庭庭长杨畅在亲子沟通心理课程结束之后,为到会的学生家长介绍了门头沟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结合家长学生间的问答互动,使学生和家长们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深的了解。
未成年人普法工作要常抓不懈
一名参与此次活动的学生家长在活动之后还找到法官,了解针对子女法律教育的解释问题。这名家长说,之前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从没有认真考虑过孩子的感受,更没有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健全人格和法律认知的作用。通过心理老师的沟通课程和法院法官的现身说法,他深刻了解了家庭亲子沟通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家庭教育中会尊重科学规律,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
大峪中学带队的刘老师高度评价了门头沟法院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工作。她告诉记者,杨畅法官自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以来,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曾多次在学校举办普法讲座,以亲身参与过的案例审判实践为基础,为学校师生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困惑。此次法律心理课堂活动也是杨畅法官邀请大峪中学进行的一次普法活动新形式。
刘老师认为,此次活动不仅对参与的学生和家长有很深的教育意义,对她和另外两位大峪中学的老师也有很深的影响。通过课程的讲解,让刘老师更加清楚地认知到了亲子教育沟通的意义和作用。她表示,今后要将此次课程的内容和法官讲述的案例传递给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将普法工作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坚持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