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离婚在河间市法院现原形

近日,河北省河间市法院倡导人性化的调解理念,促使离婚案件当事人自揭“假离婚”内幕,成功防范了一起虚假诉讼的发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避免了“假离婚”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的危害。

513日,留古寺镇村民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宫某离婚,夫妻二人一起来到法庭,一致认同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并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对此明显“协商一致”的离婚案件,法官做了进一步阅卷和询问工作,发现当事人曾有过离婚并复婚的事实,且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办案法官凭借多年处理农村离婚案件积累的经验,针对农村婚姻的风俗和特点,遵循“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亲”的古训,耐心地做当事人的和好工作,教育当事人要树立正确的婚姻理念,不要轻率对待婚姻,同时要考虑老人和孩子。苦口婆心地劝说了两个小时后,当事人全盘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尹某与宫某本是一对恩爱的夫妻,2006年结婚后至今,夫妻感情颇好。只因头胎和二胎都是女孩,夫妻于2012年协议离婚,之后又复婚,以此来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如今,婆婆又苦劝儿子儿媳早些给生个孙子。禁不住母亲的软磨硬泡,有过逃避处罚成功经验的夫妻俩抱着尚不满周岁的女孩再次来到法院,这起虚假的离婚诉讼就此产生。

了解事情真相后,办案法官陷入了两难:出具离婚调解书,法官便被当事人牵了鼻子,客观上成了当事人违法的帮凶;拒绝出具调解书,似乎又缺少法律依据。这是因为从程序上来讲,此种情况下当事人的陈述无法作为庭审证据;从实体上来讲,离婚自由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法院无法剥夺。

于是,在向主管院领导做了案情汇报之后,办案法官向当事人严肃指出: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破除多子多福、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做守法、诚信的好公民。假离婚不仅是对婚姻的亵渎,也是对法律的公然蔑视和挑战。以假离婚的方式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还会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危害。

夫妻两人接受了法官的批评教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至此,一起虚假离婚诉讼得到成功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