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名普查:咫尺天涯着眼,天涯咫尺入手
时隔30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来临,它不是前一次地名普查的简单重复,而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处理更大信息量的再创造。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即将于今年7月展开,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一些市民,有古稀老人也有青年学生,但他们对国家的地名工作要么一知半解,要么望文生义,也有的一脸茫然。
地名在日常生活中虽然无处不在——无人能在哪一天不听、不说、不想、不用“地名”,但它确实像空气和水一样普通,不“遇事”便无人关注。
30年前,中国曾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当时,为何要进行普查?最终做得如何?获得了哪些信息?还遗留了什么问题?
地名普查为什么?
20世纪70年代末,常见“一名多译、音译不准”的国外地名与复杂多变的国内地名无法同日而语,组织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遂成当务之急。
中国地名学会副会长、中国地名研究所研究员商伟凡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地名事务的行政主管机关是国家内务部(即现在的民政部),但只是由其综合性业务部门兼管,专业技术方面一向依托语言文字、测绘等相关部门。这一时期所从事的地名工作,大致为两部分:
其一是清理近代遗留的与新中国不相适应的地名,包括以反动分子命名的、外来的、歧视少数民族的、不利于睦邻以及重名的,其代表是将英国人命名世界第一高峰的“额菲尔士峰”正名为“珠穆朗玛峰”(1952年);其二是紧跟国家文字改革步伐,在地名领域改用简化字、替换异体字及某些生僻字,推行汉语拼音并审订地名异读音,统一少数民族语地名汉字译写,初步规范我国常用地名。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在中断正常地名工作的同时,以“破四旧”为名大量更改城乡地名,造成国内基层人文地名的混乱。而此时,联合国已在倡导世界范围的“地名标准化”,并于1967年召开第一次地名标准化会议。1972年9月,在联合国恢复我国合法席位之后,瓦尔德海姆秘书长来函邀请中国出席次年3月的联合国地名专家组会议,让中国人第一次领略“地名标准化”概念,也成为日后全面开展国家地名工作的“导火索”。
国家地名工作部门恢复后,调查了蒙、维、藏语地名,编印成汉语拼音版地图,促成1977年联合国第三次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
与此同时,国内地名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西部、东北部、东南沿海地区残存外来地名,边远地区、远海岛屿、领海水下地理要素及无人居住区的地名缺乏管理,重名、多名、一名多写、一名多译、音译不准、用字不当仍有存在,沿用旧拼法且在不同语种中拼法不一。
“尤其是‘文革’结束后,中国城市地名的混乱很严重:广州7800多条街巷有400多条重名,福州被更改的地名高达98.7%、开封也在90%以上……”商伟凡说。
1977年7月,国家相关部门组成中国地名委员会(次年组建的民政部随即加入),以非常设机构管理全国地名工作。相形之下,常见“一名多译、音译不准”的国外地名与复杂多变的国内地名无法同日而语,组织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遂成当务之急。
普查地名查什么?
中国之大,南、北方特点迥异,东、西部差距悬殊,从零开始的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既做不到整齐划一,也做不到一蹴而就。
30年前全国规模的地名普查,为有史以来“第一次”,其行为方式与今天不同:未见国务院行文部署,也未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始终由具备综合、协调能力的中国地名委员会组织、指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实施。而中国地名委员会所依据的,仅是成立时经国务院同意的职责之一:“组织调查、搜集、整理、审定、储存国内外地名资料”。
后人提起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有笼统称其“1979年开始”,也有细化为“3月下旬的第一次全国地名工作会议提出任务”。然而,该会议“纪要”已要求:“没有开展地名普查的省、市、自治区,最迟要在1981年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可见这个“起点”仍需推敲,很可能早于1979年;“终点”也不是“1986年5月下旬”——第三次全国地名工作会议宣布为“基本结束”(青海尚未完成,西藏还未开始),完整的“句号”应画在1992年。
商伟凡认为,中国之大,南、北方特点迥异,东、西部差距悬殊,从零开始的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既做不到整齐划一,也做不到一蹴而就。
1979年的地名普查工作,主要是搞两个“试点”:夏季,北方11省区(市)在辽宁金县(今大连市金州区);秋季,南方12省区在福建龙海县。以此为基础,1980年4月召开第二次全国地名工作会议,对地名普查已经结束、正在试点、尚未开展的地区分别提出要求,并审定试行《全国地名普查若干规定》。
由于涉及面广、各地情况不同,数易其稿的地名普查“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一成不变,需要在试行中酌情修改、不断完善,比较集中的补正是1980年11月通过10省区(市)专题座谈会形成的《关于地名普查中一些问题的处理意见》。例如,对规定普查的“独立存在的、重要的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在此限定为:“独立存在的、重要的”应同时具备并具有“地名意义”,否则一般不普查。
在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紧锣密鼓中,中国地名委员会于1980年4月向沿海各省区(市)提出特别要求——结合“全国海岸带和沿海滩涂综合调查”进行沿海地区地名普查(次年改称“沿海岛礁地名普查”,1986年春结束)。同时,支持广东结合地名普查“彻底解决南海诸岛地名问题”,要求在调查、考证和资料分析基础上提出命名、更名方案。1988年8月,又在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基本结束两年后,部署全国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
地名普查图什么?
在全国数十万来自各行各业的地名普查人员中,有近万人日后留在各级地名工作岗位上,支撑起当地社会行政管理的一片天。
商伟凡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基本目的,当年由《全国地名普查若干规定》的“总则”阐述为:“地名普查是做好地名工作的基础。通过普查要对全国地名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调查核实,并遵照《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的原则,做好地名标准化工作,为编辑出版地名录、地名辞典和建立各级地名档案等提供基础资料。”即:一是摸清国内地名“家底”,二是奠定未来工作基础。
在1986年5月的第三次全国地名工作会议主报告中,将这次地名普查的主要收获总结为五个方面:第一,基本摸清了地名的情况,获得了大量的资料;第二,基本摸清了地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第三,开始建立地名档案,编纂出版了一批地名图书;第四,锻炼培养了一支热爱地名工作、熟悉地名业务的骨干队伍;第五,打开了地名工作的局面,扩大了地名工作的影响。
地名普查中,每遇重大事件也会令人瞩目,例如:1982年12月,国务院授权中国地名委员会,将南海诸岛地名作为一项普查成果,在普查结束之前的适当时机公布见报,以利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也是由于地名普查,全国上下普遍建立地名工作机构,附着以档案设施、学会组织,人员得以稳定、财政得以改善、物资得以充实,各项业务蓬勃展开,为平素容易起伏、冷落的地名工作带来为时多年的“春天”。
经历过第一次地名普查,商伟凡发现,地名普查之后,衍生的各项地名业务接踵而来:从建立各级地名档案到升华各级地名数据库,从编纂地名图、录、典、志到城乡地名标志建设,从新兴城镇的地名规划到挖掘历史集成地名文化,从地名的对内规范、对外维权到拓展工作领域于海底、南极甚至外星球,无不建立在地名普查的丰硕成果之上。也因为如此,再一次地名普查才不是从零开始,而是以内容的“变化”与“新生”为重点达到省时、省力。
地名普查的内容丰富、环境多样,对人员的锻炼是全方位的:既要认真细致,又要吃苦耐劳,还要独立应对各种新情况,几年下来便成为不可多得的“当地通”。在全国数十万来自各行各业的地名普查人员中,有近万人日后留在各级地名工作岗位上,支撑起当地社会行政管理的一片天。可以说,一次地名普查培育出当地几十年需要的业务骨干,而一方地名工作质量高低往往取决于关键的几个人。
“时隔30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来临,它不是前一次地名普查的简单重复,而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收集、处理更大信息量的再创造。”商伟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