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立法维权打假 为民普法惠及万家
——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
初次见面,你可能无法把这位衣着朴素、面容和蔼的老者,与我们印象中威严肃穆的法学大家联系起来。日前,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坐在记者面前,将他一生的传奇经历娓娓道来。
历经峥嵘,结下法律情缘
1948年12月,河山出生在刚解放的河北省遵化市。作为“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一代人,在少年时代他就埋下了深深的爱国报国情怀。那时候,哈军工的校友们经常来到河山所在的中学作报告,与他们交流思想和经验。这些为祖国的科技、国防、生产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师兄师姐们,也是河山当时最为崇敬的人。
如果没有中断学业,今天的河山也许会是一名工程师或者机械设计师。然而,“文革”中断了河山高中的学习,他毅然决然地选择投奔部队,成为一名子弟兵战士。
1970年,部队为了培养保卫干事,从每个团抽调一名排长到惠州保卫组学习进修。河山因为业务能力出众入选。他在学习期间参加了法医培训班,学习了刑侦摄影、侦查破案技巧。河山说,从当年做保卫干事,到报考高校法律专业,再到后来一生从事立法、普法工作,这都是一种延续,他对法律的热爱从未消退。
1975年,转业进入北京第二汽车制造厂后,河山先后从劳动科到宣传科,见证了这个国营工厂的发展和壮大。当时工人理论队伍没有成形的文章,政治处主任就让河山写新闻报道。在发表的很多报道中,给河山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写唐山地震中副厂长受伤后依旧在工厂里坚持岗位的报道。他头天晚上把稿子送到北京日报,第二天就见报发表了。
燕园求学,难忘恩师教导
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之后,当时已经是宣传科副科长的河山一心要圆自己的大学梦。
最终,河山以骄人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当年的北大法律系只有1个班,83个人,大部分同学都是从别的系调剂过来的,只有河山和少数几个同学是第一志愿填报的法律系。河山回忆说,在“文革”刚刚结束的77年,法律与法制并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重视,而自己当保卫干事的经历却时刻提醒着自己,应该为国家法制建设出一份力。
在大学求学期间,对河山影响最深的老师,就是教婚姻法的李志敏教授了。李志敏同时也是一位书法家,河山开学第一次去报到的时候,看到李志敏老师正在写字,他顺口一说“这是魏碑”,李志敏非常惊讶,自此师生结下20年的深厚友谊。
李志敏在婚姻法的教学过程中,课程生动有趣,期末考试也没有采用死板的考试形式,而是要求学生们写一篇文章,借此来锻炼学生们的写作能力。这样的课程对河山影响十分深远,河山的毕业论文《结婚的禁止条件》就是婚姻法内容。在编写《婚姻法》的过程中,河山还请李志敏写了一个繁体的“法”字用于封面。
毕业时,河山被分配到中纪委工作,同学刘淮海被分到全国人大法工委,但是刘淮海不愿意搞法律研究,主动跟河山提出调换了工作。在调到全国人大法工委之后,河山提出要到民法室。河山回忆说:“当时感觉到刑法已经研究到头了,但是民法的领域还非常广阔,就像是未开垦的处女地。”
直到退休,河山还总是告诫民法室的年轻人,学好民法受益终身。“机关有个小伙子,学外语搞翻译的,当时说考硕士的时候想考法理学,我说法理应用性不大,你应该去学民法。最后小伙子听我建议去读了民法硕士。”河山说。
消法之父,力行维权打假
河山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主要工作,就是参与起草修订法律法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赔偿法、仲裁法等等,细数下来有几十部之多。在这么多的法律之中,最让人们对他印象深刻的,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莫属。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际上产生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环境,30年前,我国成立了中国消费者协会,但是一直没有一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上世纪90年代初,中央政法干部学院的谢次昌主持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送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但是由于经济法室工作很忙,无暇顾及这个草案。民法室主任胡康生看到了,就拿过来询问河山,这个草案是否可以归民法室管。河山说,消费者权益保护属于买卖服务合同,应该归于民法。拿到草案的第二天,河山就给中国消费者协会打了电话,张明夫秘书长第三天就来法工委登门拜访,进门就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制工作终于进了门。”
这段时间里,河山将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制定上。河山指出,第一次提出的消法草稿很空,作为行为规范准则,应该有解决问题的实际手段。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假货很多,为了打击改革开放以来制假贩假的严重情况,河山倡导惩罚性赔偿,后来专门写了一篇《论“缺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思想》。
在商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时候,关于惩罚性赔偿条款,很多专家学者都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意见。当时,河山向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杨景宇提了8条意见,杨景宇接受了7条,唯独惩罚性赔偿没有接受。值得欣慰的是,在1993年10月消法进入审议的最后1个月里,惩罚性赔偿终究还是被写入了条款中,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据中消协统计,近年来,每年消费者利用惩罚性赔偿挽回的损失都在1000万元以上。
为了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真正得到大家关注,河山决定打一场官司。在汇报得到批准后,河山在单位门口胡同的一家字画店买下“徐悲鸿”的两幅画。一幅是售价700元的独马,另一幅是售价2200元的群马图。经过权威鉴定,这两幅画都是赝品,河山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赔偿。
案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赔款所得5800元钱,河山将加倍赔偿部分的2900元捐给了中消协打假基金。
尽管知假买假的权益保护问题直到20年以后的今年才解决,但是河山坚信,“造假者谁都可以贿赂,但是唯独贿赂不了消费者”,这样的法规“立刻会在中华大地上掀起涤荡,对假冒商品的控诉将如暴风骤雨”。
今年清明,河山来到八宝山革命公墓,看望了老领导陈云。他的“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是多年来河山从事工作的不变信条。
老当益壮,筹备消法协会
2003年中国法学会找到河山,希望由他牵头组建中国消费者保护法学研究会。2006年,消费者法学研究会在北京市一中院审判厅成立,2012年消法协会换届时,由会长李国光提议,推选河山成为新任会长。
谈到学会工作,河山告诉记者,学会所有的工作重点都是要抓住社会上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研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消费者保护理论走在前列。去年学会开了10次会议,今天开了4次,包括年初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召开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知假买假的研讨会,3月13日的打假名人论坛,3月14日的“3·15”案例发布会与消法修订研讨会,还有4月10日马航赔偿责任问题座谈会。这些工作都是学会一直关注、致力于为消费者维权的实际行动。
对于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河山也有明确的计划。他计划在“3·15”打假论坛的基础上,成立媒体联系平台,让社会舆论更多地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全国人大法工委退休5年来,河山并没有安享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而是像一个战士一样,继续奋战在消法维权的第一线。他说:“一个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涉及方方面面,我们在抓紧时间,做力所能及的工作,为社会做贡献。”
记者手记
在近3个小时的访谈过程中,河山那价值几百元的老年手机不时有电话打进来,他始终面带微笑接听。访谈结束的时候,河山说他当天晚上将出差远行,所以要去趟医务室。记者等待他出来,发现他的手中多了一个塑料袋,里面是治疗高血压和心脏病的药物。河山自嘲地对记者说:“老了,在家还是出门都离不开药。”
出门的时候,河山推着一辆半新的自行车,陪记者走到路口。看着他骑车远去的背影,记者心中涌起了一种莫名的感动和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