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官“逼”宋太祖杀贪官治吏

赵匡胤是“五代十国”的终结者和北宋王朝的开拓者,他目睹了五代法制破坏、贪官草菅人命的乱象,决心重修《刑统》,铁腕治吏。

《宋刑统》沿袭《唐律》

“安史之乱”敲响了唐王朝灭亡的丧钟,中国再一次进入大割据时代。在经历了五代十国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乱世之后,夺取皇权的赵匡胤决心加强中央集权,建立文治盛世。在“扬文抑武”的思想指导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又一次得到新的发展。

宋太祖赵匡胤是“五代十国”的终结者和北宋王朝的开拓者,目睹了五代法制破坏、贪官横行、武夫草菅人命,以至人心不向国运短促的悲剧,他重新统一中原主要地区后,决心引以为戒。

赵匡胤登基后,通过“杯酒释兵权”解除了功臣们的兵权,并打算奉行“扬文抑武”的理念,以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北宋初期,隋唐以来的“贡举制度”得以恢复,赵匡胤认为,只有让有才华的人在统一和公平的考试之下崭露头角,官场才能清明。因此,北宋初期,贡举及第者变成了“天子门生”得到优待和重用,这也在客观上促使北宋拥有一个高质量的司法官员群体。

公元963年,在总结唐朝和后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宋朝第一部刑法典——《宋刑统》终于面世了。赵匡胤于当年八月下诏刻版印刷颁行全国,《宋刑统》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刻版发行的封建法典。

《宋刑统》和《唐律》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法制史学家认为,《宋刑统》大部分内容从唐律沿袭过来,包括其判案的标准、判案的名目等诸多内容都是直接引用唐律文字。

在编写《宋刑统》的专家队伍中,有一位大理寺少卿苏晓,他深得皇上信任。他曾经接手一桩案子,供备库使李守信自杀,皇上命他彻查此事。

苏晓听闻李守信在秦州、甘州采购木材时贪污“官钱巨万”,任期满后被部下告发,在回京路上自缢而亡。如今,人死账烂,他也被抄了家,这桩案子本可以结案,那些来历不明的财产也可以充公了结。然而宋太祖限期彻查此案,苏晓看出了皇帝治理贪腐的决心。

宋朝司法官员办的案子分成大事、中事和小事,三类案件是以诉状纸张的张数作为标准,大事是诉状达300张以上的案件,中事和小事以百张为单位依此递减。

大事、中事、小事确定后,各种案件的办案等级和期限也有限制。大事在大理寺审理不超过30天,中事20天,小事10天,在省州县、刑部等不同机构,审理期限不同。有些案件在省州县、刑部审理,大理寺只负责复核。

苏晓办案雷厉风行,在他紧锣密鼓的追查之下,秦、甘两州23县与此案相关的大小官吏70多人被逮捕下狱,一时间,震惊京师。然而,案子眼看要破了,另一个棘手的问题却摆在面前。苏晓在调查中发现,李守信的女婿马适也被牵连入案,但马适有个特殊身份,他是北宋第三位状元。

思前想后,苏晓决定把这个裁夺的皮球踢回到赵匡胤面前。

 

杀马适整肃官场

在讲到这个案例时,我们要讲讲北宋的“文人立国,文人治国”传统。为什么北宋如此重视文官呢?这是因为宋太祖赵匡胤是靠军事政变登上皇帝宝座,他防范别人走他的老路因此削弱了军队,为了治理国家,他就必须更加依靠和加强文官。因此,史学家说北宋大兴“文人立国,文人治国”之风不无道理,从数据上说,北宋一朝杀掉文官的案例的确比其他朝代少。

苏晓把是否处死状元的皮球踢给赵匡胤之后,不出所料,赵匡胤果然沉默了,过了半晌,他问苏晓马适可否免罪,不再追查。苏晓出示了马适和丈人李守信的往来书信作为证据,表明李守信不只给马适现金,而且直接用朝廷的木头造了筏子送给他,这是非常明显的监守自盗。

赵匡胤感到非常矛盾,一方面他杀了马适会让天子门生心寒,他曾立下不杀文人的誓言,另一方面他也不能纵容监守自盗、贪污腐败。望着皇帝迟疑的神情,苏晓决定再加上一把火。他对赵匡胤说,修订《宋刑统》就是要让天下犯罪之人有统一的处罚标准,此案涉及面大,一碗水要不端平,今后谁还能为圣上尽忠尽力呢!听到此处,赵匡胤轻轻点头了。

马适被杀一个月后,贪污大案水落石出,赵匡胤召集京城司吏700多人于便殿,亲自阅试,将其中400多人予以除名,其余涉案人员均服法。审理此案立功的苏晓被提拔为右谏议大夫、判大理寺。

赵匡胤杀掉马适是不得已而为之,他刚刚灭掉南唐,统一中国,急于整顿吏治,苏晓抓住了这一点。赵匡胤铁腕治吏深得民心,他在位的17年被后世评为宋代政治最清明的时期之一。

   (作者系纪录片《大理寺》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