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禁烟标识“贴而不管”

  不久前,某地政府官网刊发《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贴而不管”现象亟待整治》一文,直指公共场所禁烟标识“贴而不管”的突出问题,引发关注。

  事实上,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流于形式、监管缺位的现象并非个例,而是多地普遍存在的治理难题。少部分烟民公共文明意识淡薄,无视禁烟规定,漠视他人健康,对室内禁烟要求置若罔闻。普通公众面对此类行为大多习以为常、漠然置之,不愿主动劝阻。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更是普遍持包容态度,对违规吸烟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便有市民出面善意劝阻,有时还会遭到吸烟者的抵触与围攻,进一步助长了违规吸烟的不良风气。

  禁烟治理流于表面,标识形同虚设,背后是多重治理堵点叠加。不少公共场所经营者秉持“顾客至上”的经营思维,担心劝阻吸烟引发纠纷、影响客流,不愿主动履行控烟管理职责。各地虽陆续出台地方性控烟条例,明确对控烟不力的经营主体予以处罚,但受制于基层执法力量有限、巡查覆盖不足、现场取证难度大等现实问题,常态化监管约束难以落地,违规成本低。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尚无全国性的专门控烟法律法规,控烟法条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中,各地禁烟标准、监管细则、处罚力度参差不齐,制度层面的短板让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治理缺乏统一、刚性的法治支撑,治理效果大打折扣。

  二手烟危害关乎全民健康,公共空间文明关乎社会风貌,绝不能让禁烟规定沦为一纸空文、禁烟标识沦为装饰摆设。推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见光死”,让禁烟标识从“纸面标语”变为刚性约束的法治红线,亟须补齐制度短板,压实各方责任。一方面,要加快完善控烟法治体系,推动国家控烟立法落地,细化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标准、管理规范与处罚细则,填补制度空白,为全域控烟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另一方面,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控烟巡查执法,压实经营主体第一责任,督促商家主动履职、常态管控,对纵容违规吸烟、拒不履行控烟义务的经营者加大惩戒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根治公共场所吸烟顽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坚持常态长效。控烟治理不能局限于单一整治手段,需要凝聚多方合力。要持续加大控烟宣传力度,普及二手烟危害与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民参与控烟、人人享有健康的良好氛围。

  控烟治理不能止于“有标”,更要实现“有效”。唯有拧紧政府监管、商家履职、公众监督的责任链条,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成为全民共识、行为自觉,才能彻底根除公共场所吸烟顽疾,守护公共健康,涵养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