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黎川县检察院:构建“1+N”多元保护网助受害未成年人走出阴霾
本报讯(记者张勇 □章钰) “她现在精神状态很好,与同学相处也很融洽,性格逐渐开朗,学习成绩也有了大幅度提升。”近日,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时得知小梅(花名)的近况,终于舒了一口气。
今年3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小梅自幼父母分居两地,与一个未成年姐姐和一个未成年弟弟随母亲生活。性侵案发生后,小梅遭受严重精神损害,休学在家,经医院诊断存在儿童抑郁、注意力缺陷与多动性障碍,需长期进行心理治疗,费用高昂。
“她父亲现在监狱服刑,全家本就依靠低保维持生计。小梅受到伤害后,产生巨大心理创伤,需要高昂治疗费,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几个月前,在一次接访中,小梅的母亲说到一半,便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经审查,黎川县检察院发放4.7万元司法救助金以缓解小梅的生活压力。同时,积极协同当地妇联、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建立“1+N”保护小组,确定由村妇女主任作为被害人小梅的护童观察员;依托家教讲师团,量身设计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安排心理治疗师对小梅及其母亲开展心理疏导;联动妇联、教育部门,帮助小梅转学。
此后,检察机关又定期回访,为小梅送去学习生活用品、健康知识类书籍等,密切关注小梅的康复情况。
近年来,黎川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妇联组织+社会力量”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为11名未成年人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余元,用法治与爱心为困境受害未成年人照亮前行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