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治,不进则退

  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比什凯克出席“上海合作组织+”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 实现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的重要讲话。在讲话的结尾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古语“天下之治,不进则退”,深刻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伙伴都应该把握历史大势,担当时代责任,立足以人为本,坚持行动导向,共同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推动实现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携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原典及释义

  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

  ——〔南宋〕吕祖谦《东莱博议·葵丘之会》

  天下各种力量此消彼长,不强盛就会走向衰落;治理国家若不寻求发展进步,已有的安定和谐就会遭到破坏,社会面临倒退。


  出处及故事

  吕祖谦(1137—1181年),字伯恭,号东莱,婺州(今浙江金华)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文学家,与朱熹、张栻并称“东南三贤”,创立“‌婺学”(又称金华学派)。吕祖谦出身名门“东莱吕氏”,家族世代为官,八代之中出过五位宰相、十七位进士。其于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及第,此后累迁至秘书省秘书郎,并兼国史院编修官与实录院检讨官,奉命重新修订《徽宗实录》,编纂刊行《皇朝文鉴》。淳熙八年七月二十九日(1181年9月9日),吕祖谦因病去世,享年四十五岁,追谥“成”,后改谥“忠亮”,配享孔庙。‌‌

  《东莱博议》又名《东莱左氏博议》,是吕祖谦为诸生科举课试编写的范文集。该书共二十五卷,一百六十余篇,每篇以《左传》中的一则史事为引,探讨治乱兴衰之理,注重史实考辨与义理阐发的结合,强调逻辑思辨与文辞锤炼,体现作者经世致用的学术旨趣。

  “天下之治不进则退”出自《东莱博议》卷十一《葵丘之会》。葵丘之会,又称葵丘会盟,是春秋时期齐桓公成就霸业的标志性事件。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召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会于葵丘,周襄王派遣代表出席。会上各国订立盟约,内容包括“尊贤育才,以彰有德”“敬老慈幼,无忘宾旅”“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等,并约定“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齐桓公九合诸侯,以葵丘之会为最盛。

  然而,葵丘之会后,齐桓公志得意满,特别是在管仲去世后任用易牙、竖刁、开方等佞臣,政事日非,齐国国势逐渐衰落。吕祖谦由此阐发议论,认为无论诸侯、公伯还是霸主,如果“强而止于强”“伯而止于伯”,那么强者“必不能保其强也”,伯者“必不能保其伯也”。齐国盛极而衰、不进则退的历史轨迹,正是“天下之势不盛则衰,天下之治不进则退”这一历史规律的深刻印证。


  解读及延伸

  纵观人类历史,每一次文明的跃升,无不是在“不进则退”的强烈危机感中实现。历史一再表明,唯有直面挑战、主动求变的国家和民族,方能在时代洪流中站稳脚跟;反之,凡故步自封、因循守旧者,终将被历史淘汰。

  在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对“治乱兴衰”的思考贯穿始终。《周易》有“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之训,《诗经》有“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之诫,都体现了对历史周期率的深刻洞察。吕祖谦在《东莱博议》中从齐国由盛转衰的历史个案出发,提炼出“不盛则衰”“不进则退”的普遍性规律,揭示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任何国家、任何制度,一旦满足于现状、停止前进,必然走向衰败。这种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成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动力。

  中国共产党历来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天下之治,不进则退”这一古语,深刻体现党中央治党治国、应对变局的战略清醒。2019年,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引用此句,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2年,在世界经济论坛视频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引用此句,指出纵观历史,人类正是在战胜一次次考验中成长、在克服一场场危机中发展。在此次“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这一思想进一步拓展至全球治理层面,深刻指出全球治理同样面临“不进则退”的紧迫形势,彰显以历史主动应对时代变局的深远考量。

  这一深刻哲理同样适用于涉外法治领域。法治是国际交往的共识,是国际共通话语。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甚嚣尘上。个别国家接连发起贸易战、关税战,严重冲击世界经济,严重损害国际贸易规则。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网络犯罪、毒品走私等跨国犯罪日益猖獗,数据安全等非传统安全挑战持续上升,没有任何国家能够独善其身。一方面,深化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以法治方式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和紧迫课题。另一方面,国际规则博弈日趋激烈,我国的涉外法治建设不进则退、慢进亦退,必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致信,为办好论坛、深化国际法治交流合作提供重要遵循。中国法治国际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已成功举办4届,吸引了50多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参与,4次发布论坛宣言,上百名中外嘉宾深入交流对话。今年9月22日至23日,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6)在深圳举行,不同法系知名专家、法律实务界代表,国际及地区法律组织代表,驻华使节代表,以及中方法学法律专家和企业界代表齐聚鹏城,共商深化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之策,以法治共识夯实国际法治根基。我们要以论坛的举办为契机,系统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和实践伟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不断扩大国际法治“朋友圈”,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道路的理解和认同。要着力加强涉外高端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支持专家学者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敢于发声、善于发声,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助力推动四大全球倡议落地落实,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单位: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