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债务催收及债权转让公告
致:
债务人:王洁(身份证号码:13102219890302114X)
担保人:王森(身份证号码:513002198608210017;护照号码:E95445846)
担保人:成都顺翔隆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BMF3ED2Y,曾用名:成都翔顺隆劳务有限公司)
担保人股东:付建兵(身份证号码:513902198801016450)
担保人股东:胡丹(身份证号码:510182199102161843)
担保人股东:崔洋(身份证号码:511922198810254614)
以上人员统称为“受通知人”。
鉴于:
原债权人李某某与债务人王洁,担保人王森、成都翔顺隆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翔顺隆劳务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以下三份借款合同:
1、2023年8月25日签署《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年利率8%。
2、2023年11月23日《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利率8%。
3、2023年12月13日《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0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止,年利率8%。
以上三份合同统称为“借款合同”,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390,000元。借款人为王洁,担保人王森及成都翔顺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成都顺翔隆科技有限公司未通知原债权人李某某即办理注销,公司股东在办理简易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现债权人依法通过《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通知如下:
一、债权转让事宜
原债权人李某某已于2026年9月17日将上述三份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相应从权利、担保权利等)转让给受让人即新债权人韩雪(身份证号码:152301199407100520),受通知人自2026年9月17日起,应直接向韩雪履行全部债务(担保人及其股东承担担保或清偿责任)。
二、债务催收及履行担保责任催告
本通知同时作为债权人(原债权人及新债权人)对受通知人的催收通知。请受通知人立即向韩雪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利息按年利率8%计算,自各笔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担保人王森、成都翔顺隆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其股东在注销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责任不因债权转让而免除,上述各担保人应立即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清偿义务。
三、股东责任特别告知
成都翔顺隆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付建兵、胡丹、崔洋:因该公司已向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简易注销,且股东在注销时出具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股东依法向韩雪履行清偿义务。
四、附件说明
本公告所附《债权转让协议》及原《借款合同》复印件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受通知人如需查阅,可向新债权人韩雪索取。
五、联系方式
新债权人:韩雪
联系电话:15510472000
特此公告。
新债权人(受让人):韩雪
2026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