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力量加持,金字招牌更亮
地理标志不只是一个产地标签,更是一块“金字招牌”。
从“西湖龙井”到“五常大米”,从“库尔勒香梨”到“中宁枸杞”,这些地理标志产品是地方的亮丽名片,也是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门路。保护好地理标志,就是守住地方的“金饭碗”。
然而,地理标志保护的现实困境不容忽视。单靠个人和行业协会,无法应对复杂的侵权行为。维权成本高、证据标准严、取证难度大、维权周期长,加上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个体维权之路艰难。虽然行业协会能发挥自律作用,但缺乏执法权与刚性手段,面对跨区域、隐蔽化的侵权行为,往往力不从心,也难以形成全域覆盖、标本兼治的保护合力。
检察机关的介入,为破解这一困局提供了新思路。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将地理标志保护明确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但2022年3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已将其列为重点探索方向。地方层面,《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将公益诉讼纳入其中,从制度层面确认了检察公益诉讼在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中的独特价值。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介入,既是现实必要,也具有天然优势。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查取证权,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可依法监督。更重要的是,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对侵害不特定多数人权益的行为有法定职责,在地理标志这一“公共属性”较强的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履职优势。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办理了一批具有标杆意义的典型案例。针对“西湖龙井”被外地茶商冒用问题,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让假货无处遁形;针对“留庄大米”标志被滥用问题,河南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监管,引导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一份份“检察建议书”、一件件公益诉讼,不仅打击了侵权行为,还推动建立了跨部门协同保护的长效机制。从全国来看,2025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共办理地理标志检察公益诉讼案67件。这个数字虽不算大,但每一件案子背后,都是一次公共利益的守护。公益诉讼正在成为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方式。
检察机关的介入,也是助力地方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惩治侵权、净化市场,让真正的好产品卖出好价钱,让守法经营的企业有奔头,让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底气。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注重延伸保护链条,在办案中推动行政机关完善地理标志产品质量标准、规范专用标志使用、建立溯源管理体系,以法律监督倒逼产业升级和源头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地理标志保护关系产业兴衰,关系百姓生计。检察公益诉讼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守护了产业发展,也守护了地方特色。期待检察机关继续深化探索,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擦亮地方发展“金名片”,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