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债300万元,死亡赔偿款150万元怎么分?
法官算完两笔账,30余名债权人点头赞许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150万元的赔偿款,当然要先偿还我的债!”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人民法院洋山人民法庭里,30多个声音此起彼伏,有人拍桌子,有人把借条举到头顶,还有人急得站了起来。与之相对的,是债务人李某的妻子金某坐在角落一言不发,眼泪簌簌往下落。
李某生前经商,因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向30余位亲朋好友开口借钱,少的几万元,多的几十万元,累计下来,债务将近300万元。借钱的时候,大家都念着情分,没想到事情后来会变成这样。
去年底,一场海上意外夺走了李某的生命。消息传来,家人悲痛欲绝。但悲痛还没来得及化解,一张张借条就摆到了面前。李某离世后,家属刚获得一笔15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债权人纷纷找上门,要求用这笔钱抵债。
死亡赔偿金到底该怎么分,每名债权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金某拿不定主意,于是来到洋山法庭寻求帮助。“法官,我愿意把自己的那份赔偿款全拿出来还债。但家里老人的、孩子的,我做不了主。”
金某的儿子小李(化名)表示,母亲快60岁了,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家里还有一位80岁的爷爷需要赡养。这几年,他自己为帮父亲做生意,也出面向朋友借款近30万元。“家里经济压力大,我们也要靠这笔死亡赔偿金过日子。”
一边是30多名急着要钱的债权人,一边是没了家庭顶梁柱、生活骤然窘迫的家属。法庭没有急着分对错,而是先做了一件事——普法。
法官当面向所有债权人解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死后才产生的,是对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和精神抚慰。这笔钱不属于遗产范畴。法律上,不能直接拿去偿还李某生前的债务。
起初,债权人不认,更听不进去。法官一遍一遍把法条掰开揉碎慢慢地讲。几轮下来,调解室里的火气降了下来,大家开始重新审视这笔钱的性质。
调解基础有了,法庭随即启动“庭所联动”机制,联合司法所共同介入。“李某欠下这么多债,债权人也都是亲朋好友,当初借钱是冲着情分来的,现在人走了,他们心里也着急。”调解员语气平缓,句句落在实处,“李某生前的欠款是事实,债权人的处境也需要被看见。”
法官和调解员共同鼓励金某母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承担一部分债务,既是对李某生前信义的守护,也能为家人争取一个相对安宁的生活环境。但小李反应强烈,“我问过律师了,这笔钱不用拿来还债。”
法官没有硬劝,而是坐下来,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反复沟通。话说开了,理讲透了,慢慢地,小李的态度软了下来,心结一点点被解开。
做通了家属的工作,法官也同步给债权人算了两笔账。从法律上讲,借条上的签字大多是李某个人的,有些借款已经拖欠近5年,分文未还。如果想让金某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借款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者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据社区工作人员核实,李某生前投资失败,名下几乎没有留下什么资产,只有一栋自建老房,难以处置变现。如果法庭一判了之,权责虽然清晰,但到了执行环节,债权人很可能面临“人死债消”的局面,300万元债权可能根本拿不到。那样的结果,谁也承受不起。
两笔账摆在面前,债权人安静了下来,方案也有了眉目。
经过多轮“背靠背”沟通和“面对面”协商,双方的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在法庭和司法所的主持下,李某家属同意从150万元赔偿款中拿出90万元用于清偿债务。30余名债权人表示认可,同意按债权比例分配。
一场涉及30余名债权人、300万元债权、法理情交织的复杂纠纷,在基层调解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画上了句号。走出法庭的那一刻,金某的脚步比来时轻松了许多。“谢谢法官和调解员,这些债我总算有了一个交代。”
据介绍,近年来,洋山法庭始终坚持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引领,通过庭所对接等多元解纷模式,从源头化解纠纷,坚持如我在诉、将心比心,努力为每一个案件找到最优解,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