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检察支持起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
外卖骑手摔伤遭遇理赔“罗生门”
“保险公司理赔到账了,8万多元全部收到了,谢谢!”近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一条来自外卖骑手老李(化名)的微信,消息末尾双手合十的表情,为这起历时1年多的保险理赔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次意外,理赔遭遇“罗生门”
时间回到2025年,定海区检察院依托“融合检察”机制走进辖区昌国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驿站走访时,一位中年男子犹豫着走上前来。“我这情况,你们管不管……”他声音不大,却带着压抑许久的委屈。这个人就是老李,一名跑了多年外卖的骑手。
据老李反映,2024年1月21日晚上,他在家匆匆吃了几口晚饭,准备出门继续跑晚班的单子。舟山冬夜湿冷,他穿上外套,拿起手机下楼时,一不留神,脚下一滑,整个人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剧烈的疼痛从右脚传来,老李疼得满头大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家人闻声赶来,赶紧把他送往医院。经诊断,老李右跟骨骨折,住院9天,医疗费花了1万余元。更让他难以承受的是,伤情即便恢复了,也可能影响右脚的功能。后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情构成九级伤残。这意味着,老李的右脚将留下永久的损伤,今后跑单送餐的能力大打折扣。
幸好,老李所在的外卖平台为他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保单约定骑手在雇用期间及前后两小时从事与业务有关的工作时受伤可获赔。然而,事情一波三折。当老李拿着保单和相关材料找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对方屡次以“材料不齐全”为由推诿。
保险公司认为核心争议点在于受伤时间。老李受伤时没有及时报警,家门口也没有监控,受伤的具体时间成了“罗生门”。从已有的证据来看,老李最后一单的结束时间为当天19时23分,向后推算两小时为21时23分,而医院首诊记录显示他21时53分才挂号,已经超过了保单约定的时间,不属于理赔范围。理赔就此搁浅。
检察介入,调查核实锁定关键证据
面对取证能力弱、诉讼能力不足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困境,定海区检察院没有坐等证据上门,而是主动启动调查程序。
检察官首先收集了涉事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雇主责任保险报验单等核心材料,确认用工主体资格和投保真实性。随后,他们多次走访外卖平台站点负责人,调取老李的工作数据,通过平台系统锁定当日上下线记录、跑单记录,还原了事故当天的工作时长和具体时间节点。同时,检察官向就诊医院调取急诊病历、CT报告等医疗文书,并专门询问主治医师,获取创伤发生时间的专业判断。
经过细致比对,检察官发现了一个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医院急诊主诉记载“右踝、右足背疼痛30分钟”,挂号时间是21时53分,倒推30分钟,受伤时间就在21时23分左右。而老李最后一单结束于19时23分,向后推算两小时,保险截止时间恰好是21时23分。这意味着,老李受伤的那一瞬间,恰好踩在了理赔时限的“红线”之内。
此外,检察官查明老李当晚系晚班,事故发生时并未结束当日工作,他回家就餐是为了继续跑单,属于必要的、合理的准备工作,暂住处楼梯属于往返就餐与工作地点的合理路线,依法应认定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支持起诉,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
事实浮出水面,经老李申请,2025年6月,定海区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老李起诉保险公司赔偿伤残保险金的决定,并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今年6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老李意外伤残保险金8.7万余元。
保险金顺利打入老李的账户后,他第一时间掏出手机,给检察官发了那条微信。“从‘理赔无门’到拿到判决书,老李的经历并非个案。”定海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因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等特点,在遭遇职业伤害后往往面临维权难、保障缺的困境。近年来,定海区检察院持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力度,深化“工会+检察”协作机制,2025年以来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帮助21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9万余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织密权益“保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