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速览
关键词:人格权 人格同一性
传统人格权理论难以构建全面与科学的人格权体系,人格权立法多采取具体人格权加一般人格权模式,具有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人格权理论创新需以维护人格的完整性、独立性与独特性为目标,探索人格权的类型化与体系构建。自然人拥有生物、理性与社会三维人格,需有相应的生物人格权、理性人格权与社会人格权,且其可再类型化为多种具体人格权。生物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及身体完整权、身体自由权与身体健康权,理性人格权包括心理完整权、心理自由权与心理健康权,社会人格权包括个人空间人格权、个人表征人格权与社会评价人格权。三维人格权互相支持,可构成完整的人格权体系,且可延伸至数字空间等领域。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2026年第5期刘银良著《人格权的类型化解析与体系构建》
关键词:法律地位 市场主体
平等在民法上的规范价值,在于引导关于民事主体在民法上被同等对待与区别对待的标准体系的形成及适用。平等规范将民法对民事关系的总调整任务,在民事主体法律地位、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市场主体法律地位与发展权利、财产权保护、物权保护等法律待遇的分配场景中,分解为关于在特定人群中同等对待而在对反人群中差分对待的规范引导功能。同时通过在部分法律待遇同等赋予全部民事主体、部分法律待遇同等赋予部分民事主体、部分法律待遇同等赋予民事与非民事主体这三级规范圈层中,分别干预其圈层分化进程,实现校正分化过度及分化不足的社会治理功能。
——摘自《法学研究》2026年第4期张力著《中国民法学中平等观的结构分析——平等在民法上的规范圈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