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

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 赋能陕西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解读


  2026年6月4日,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扩大数据资源供给、加强授权运营监管、释放公共数据价值、创新典型用数场景、统筹发展和安全五个方面,系统提出了十三条具体举措。《意见》的实施,是陕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据二十条”精神、抢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战略机遇的关键部署,标志着“十五五”时期陕西在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要素”和“资产”跃升的制度性探索进入了全面实施、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筑牢数据基座 破解供给困境

  数据资源供给是开发利用的源头。《意见》将“扩大数据资源供给”置于首位,直指当前公共数据“不愿开、不敢开、不会开”的核心症结,系统性破解数据“沉睡”与“孤岛”问题。

  《意见》的核心突破在于构建了“全量归集、规范共享、有序开放”的三级供给体系。其一,依据部门职责,通过“全量规范编制数据目录”,实现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的“一本账”管理,是摸清家底、统一标准的前提。其二,建立“高频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以责任倒逼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高效流动,进一步打通公共数据内部循环。最具创新性的举措在于,明确“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并支持普惠金融、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标志着陕西公共数据开放从“有什么给什么”的被动模式,转向“社会需要什么优先给什么”的需求导向模式,不仅极大激发市场和社会创新活力,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数据领域的生动实践,有望率先在惠企便民领域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


  创新运营机制 激发价值活水

  让公共数据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价值最大化,是当前数据产权制度建设的核心难点。《意见》在“加强授权运营监管”和“释放公共数据价值”部分,给出了清晰的“陕西方案”。

  方案的核心是探索建立“授权运营”机制,并依法依规开展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入表试点。通过“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多元化模式,引入专业化的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原始数据进行脱敏、加工、建模,形成可交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同时,《意见》强调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并探索建立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为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数据要素生态奠定产权基础。《意见》明确要求“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为数据安全流通划定了红线,确保在释放价值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聚焦场景驱动 培育应用成果

  数据价值最终要通过应用来体现。《意见》通过“创新典型用数场景”给出了清晰的落地抓手,体现了“以用促建、建用并举”的务实思路。

  其亮点在于加快落实“双轮驱动”,一方面,实施“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数据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融合应用;另一方面,推进“人工智能+”,建设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产业发展。其中,“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国有企业掌握着大量关键领域的核心数据,其数据资源的盘活与价值释放,不仅能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更能为上下游产业链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带动整个产业生态的数字化转型。此外,鼓励发展“数据即服务”“知识即服务”“模型即服务”等创新业态,支持数据要素型企业上市融资,培育陕西本土的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形成从数据供给、加工、交易到应用的完整产业生态,将数据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优势和经济增长点。


  统筹发展和安全 夯实治理基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意见》单列“统筹发展和安全”部分,构建了全流程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体现了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其强调“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原则,并要求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不仅在技术上加强防护,更在制度上压实责任。尤为重要的是,《意见》要求加快建设的“全省一体化算力网”与“可信数据空间”,不仅从基础设施层面为数据安全可信流通构筑“高速公路”与“安全港湾”,更通过优化全省算力资源布局、推动数据要素跨域安全共享,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关键支撑。

  在实施路径上,《意见》注重以区域协作释放整体效能:通过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咸阳一体化等区域发展战略,依托西咸新区“秦创原”总窗口、西安高新区“丝路数港”等核心平台,旨在强化西安作为数据产业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宝鸡、咸阳、榆林、汉中等城市协同发展。同时,支持数据流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合作与利益调节机制,最终目标是全面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让数据要素红利在更广范围内共享。可信数据空间利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能够在保障数据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融合计算与价值释放,从而在筑牢安全底线的同时,为区域协作与一体化发展注入坚实、可信的数据动能。


  打通价值通路 面向未来发展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陕西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入了系统推进、全面施工的新阶段。在“十五五”时期,推动陕西全省数智化转型迈上新台阶,将政策蓝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还需在以下三个关键层面持续深化。

  其一,加快健全配套细则与标准体系。当前,公共数据治理框架已基本确立,亟须在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交易、收益分配等环节出台具体操作指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的具体细则。其二,着力培育繁荣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要大力培育和引进专业化数据商与服务机构,推动国企、高校、金融机构等成为高质量数据供给方和深度用数方,构建供需衔接、互利共赢的生态圈。其三,动态完善发展和安全平衡共促的治理能力。需持续升级全流程监管技术手段,建立政策执行效果的动态评估与反馈机制,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利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创新模式,稳步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效率与安全水平。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