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色通山: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
通山,一片被鲜血浸染过的红色沃土。
1925年6月,鄂南第一个党组织——中共镇南中学支部委员会在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诞生。此后,革命的星星之火在这里迅速燎原。老一辈革命家先后在九宫山、大幕山、冷水坪、楚王山、燕厦、圣庙等地组织发动革命,建立起7个根据地、8个县级以上党组织。在长达20余年的土地革命、抗日战争以及解放战争中,当时不足20万人口的通山,有近10万人投身革命,3.2万人献出了宝贵生命,白泥村更是几乎家家有军人,户户有烈士。这组数据记录的是一段不容忘却的历史,更构筑起一座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
敢为人先:红色政权与法治基因的早期萌芽
通山之所以在中国革命史上占有独特地位,不仅因为牺牲之惨烈,更因为开拓之勇毅。
在苏维埃政权建设上,通山率先进行了革命法制的初步探索。1929年,在红五纵队攻下通山县城的号角声中,通山县苏维埃临时政府迅速诞生,叶金波同志出任首任主席。他带领陈兆秀、许金门、阚禹平、阮英立、谭元珍等委员,分工执掌全县军事、土地、财政、文化、妇女等各项事务,搭建起了崭新的革命政权构架。通山县率先展开了系统的基层政权建设,各村苏维埃政府执委会由群众普选产生,乡苏维埃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构,选举、议事、决策环环相扣。
在土地革命中,彰显了工农政权的阶级本质和公正底色。在叶金波等人的运筹帷幄下,红军联手游击队沉重打击了通山各地的反动民团与土豪劣绅。尤为可贵的是,胜利果实被公平地分拨给贫苦农民与边区政府,红军与游击队在大畈等地的英勇善战,则为百姓夺回了大宗粮食与生猪,解了群众越冬的燃眉之急,让苏区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公平与希望。
在军事斗争中,贯彻了令行禁止的严明军纪。彭德怀同志率红三军团曾三次进驻通山县城,挥师横扫鄂东南的反动势力。1933年8月1日,在通山隐水洞,以红三师为骨干力量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七军宣告成立,叶金波同志身兼副政委与参谋长。铁的纪律铸就钢铁长城。在严酷的第五次反“围剿”斗争中,这支英雄的队伍与通山父老乡亲患难与共,紧紧依靠组织化、系统化的军民联动机制,生死相依,将严明的纪律化为无坚不摧的凝聚力。
铁的纪律,是这支队伍战无不胜的根本保证。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到苏维埃政权的民主选举与公平分地,严明的群众纪律与公正的制度安排,让苏区群众空前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惜一切支持革命。这,就是通山红色文化中最宝贵的法治基因——纪律严明、公平公正、人民至上。
守根护脉:在法治轨道上构筑红色文化保护体系
革命硝烟早已散尽,但通山县266处红色遗址遗迹依然矗立在青山绿水间。这些遗址涵盖烈士纪念设施、机构旧址、战斗遗迹、重要人物旧居、重要活动发生地等多个类型,其中组织机构类166个,重点人物类62个,重大事件、战役类15个,重要设施类23个。它们如珍珠般散落在12个乡镇及九宫山风景名胜区,串联起三省人民共同奋斗的历史脉络。近年来,通山县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红色遗迹保护,让沉睡的革命文物“活”起来、“传”下去。县委、县政府接过革命先辈的接力棒,将红色历史文化资源的法治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提出了将信念坚定、鱼水深情的红色“精神特质”全面融入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号召,把红色阵地打造成淬炼党性的“熔炉”,从思想深处增强了保护红色资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此外,由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武汉军事检察院在2025年7月发起专项监督行动,实地亮剑,直抵省级文保单位文物坍塌现场,并召开公开听证会,倒逼行政监管责任的严密落实。
活化传承:让红色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生机
守护红色根脉可以更好传承红色精神。
通山县致力于打造沉浸式红色课堂。以红十七军诞生地为核心依托,通山县精心规划打造了“重走红军路”红色研学基地。这条长1.75公里的红色动脉,将革命故事融入山川地形,构建了“革命史研学+现场思政课+劳动技能+生活体验”四位一体的综合思政课程体系。项目启动以来,已吸引大量学员重温革命精神,带动40余名村民在家门口就业。
通山县先后组织编写了《中共通山县党史》《通山人民革命史》《通山县革命老区发展史》《红色通山九十年》等书籍。近期又专门编写了《红色冷水坪》《通山红色印记》。冷水坪革命纪念馆以六个篇章,静静诉说着“旗红湘鄂赣 血浴冷水坪”的峥嵘岁月。
此外,通山县还将散落的革命遗址串联成线,把红色文化开发与旅游资源开发、传统村落保护修复、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2024年,全县红色旅游接待游客超120万人次,带动周边2000余户村民通过民宿、农特产销售实现年均增收3.2万元。昔日“家家有烈士”的隐水村,现今全村旅游综合收入突破2425万元,村集体经济达58.35万元,红色资源正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动能。
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让革命精神永放光芒。在法治轨道上守护好这片鲜血浸染的红色沃土,在活化利用中讲好通山的红色故事——这是对革命先辈最好的告慰,更是新时代通山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作者单位: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委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