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闽西的红色印记
星火燃红土 法治固根基
地处福建省西部崇山峻岭之中的闽西是连接闽粤赣三省的要冲,是著名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红军长征的出发地之一。龙岩是“二十年红旗不倒”的闽西革命根据地核心区。
从1926年建立党组织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23年间,闽西风云激荡,深深扎根于这片热土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了伟大奇迹,不仅组织领导开展工农运动,建立起福建第一个苏维埃政权,还积极推动了当地经济、文化、法治等方面的建设与发展。
革命火种呈燎原之势
群山环绕的闽西,地处汀江、赣江两大流域交接处,辐射中原、通达四海,各种物资、思想和文化在这里交汇交融,涌现了一大批视野开阔的仁人志士,为进步思想的传播提供了经济基础和精神土壤。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并宣告中国共产党成立,进步、民主、法制的思潮自闽南、广东一带逐渐传入闽西山区,播撒下革命的火种。同年,邓子恢等仁人志士在龙岩组织奇山书社,并于1923年创办了闽粤赣边区发行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革命刊物《岩声》。此后,《新龙岩季刊》《汀雷》《莲峰月刊》等大量革命刊物相继问世。这些刊物不仅传播革命理念,更注重社会调查,以笔触捍卫大众权益,成为闽西青年抨击时弊、启迪民智的重要阵地。
1926年夏天,在厦门求学的共产党员阮山、林心尧返回家乡永定,建立起闽西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永定支部,成为闽西最早的党组织,也是福建省最早的农村党支部。此后,闽西各地纷纷建立起党组织,并深入各地开展思想启蒙工作。在党的领导下,闽西革命事业进入了新阶段。尽管在1927年遭遇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但经过组织锻炼与思想洗礼的闽西大地,革命火种仍呈星星燎原之势。1928年,闽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了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成为闽西中央苏区政权建设乃至中国苏维埃运动的一个重要开端。
1929年,毛泽东、朱德、陈毅率领红四军两次入闽,先后攻占了长汀、龙岩、永定、上杭,建立了龙岩、永定、上杭等县革命委员会。1930年3月,在龙岩召开的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正式宣布成立闽西苏维埃政府。到1931年底,闽西各县都建立了工农群众当家作主的苏维埃政权,由闽西苏维埃政府统一领导。时至1932年3月,在长汀县城的汀州试院召开的福建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福建省苏维埃政府宣告成立。
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刘少奇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闽西留下了丰富的革命实践。其中,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先后六次来到闽西,写下《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才溪乡调查》等彪炳史册的著作,为规范当地农业生产、推动文化教育、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夯实了基础。
推进红色法治的探索与建设
“百年前先辈坚守初心、为民护法,用热血守护一方平安,如今我们接过接力棒,更要把忠诚刻进心底、落到实处。”不久前,龙岩市上杭县公安局白砂派出所组织全体民警辅警走进国家政治保卫局福建分局旧址开展主题研学活动,一位民警在研学现场由衷说道。
土地革命斗争时期,各级苏维埃政权在闽西纷纷建立的同时,还持续推进红色法治的探索与建设。仅白砂镇,就坐拥国家政治保卫局福建分局旧址、白砂早康会议旧址、红色交通线等丰厚红色资源,是天然的红色教育课堂。
不仅如此,闽西还创办了最早的红色审判机关、监所以及中央苏区最大最早的省级检察机构,还探索建立了党最早的法律体系及一系列与法治相关的程序和原则,为稳定社会秩序、增强经济实力、改善群众生活提供了保障。
比如,1928年7月,中共福建临时省委致信闽西特委,提议“马上成立闽西暴动委员会,下设裁判处”。1928年8月,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设立裁判处,这是早期的红色审判机构,也是当代人民法院的前身。
自此,以裁判处为核心的红色审判机构在闽西苏区生根发芽、发展壮大,其运行模式随后逐步推广至赣南等革命根据地。
为健全法律体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指引下,闽西苏区共颁布实施了数百部各类法律法规。比如,1928年8月,永定县溪南区苏维埃政府颁布了《土地法》《劳动法》《肃反条例》《婚姻条例》等法令。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苏维埃政府组织法案》《土地法案》及《借贷条例》《保护老弱残废条例》等共计6法10项条例。这些法令通俗易懂、简明扼要、可操作性强,从各方面保证了苏维埃政权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尤其保证了妇女儿童切实享有的各种权利,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也为后来全国苏区政权建设提供了范本。
“苏区干部好作风”生生不息
闽西苏区始终注重干部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优良传统。“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在闽西,这首脍炙人口的客家山歌,是对广大苏区干部廉政为民风貌的真实写照,也是苏区群众对苏区干部的最高赞誉。
闽西,是福建省客家人的主要聚集地。客家人讲究公平合理、公正义气,集中表现在公私分明、勤谨奉公、尊重公权、信守公约上。红色廉政文化能在闽西快速形成和发展,与客家人的革命精神和廉洁文化是分不开的。
闽西苏区的党员干部传承弘扬客家人独特的廉洁精神,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把保持清正廉洁放在党的建设和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突出位置。
比如,在加强廉洁政府建设的实践中,闽西苏区十分重视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在参军参战、遵纪守法、发展生产等方面要率先垂范,培育了苏区干部的优良作风。同时,闽西苏区还创新了行政管理体制和干部考核机制。《苏维埃政府组织法案》规定闽西苏区政府的行政管理执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出台了《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和《裁判条例》,完善对行政人员的行政效能考核,建立起完整的行政监督体系,同时依法惩处违规违纪者。
闽西苏区还加强了对政府机构的监督,成立各级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负责监督苏维埃机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恽代英在《闽西苏维埃的过去和将来》一文中,高度赞扬闽西苏维埃确实表现出来是工农的政府,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民主执政的理念,并对当时全国苏维埃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闽西革命老区的光荣历史,永远值得后人牢记和珍惜。无数闽西革命先辈创造的“苏区干部好作风”,如春风润物,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