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南通顺馨捷劳务有限公司:申请人黄大志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6]443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巢湖市艾依贝服饰有限公司: 申请人梅香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巢劳人仲裁字236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巢湖市万尚城百货有限公司: 申请人王勇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巢劳人仲裁字27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吕存存: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德州市贵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与被申请人吕存存(公民身份号码371481198103044526)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6)德仲裁字第180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开庭时间2026年7月31日9时,地点为本委第二仲裁庭。如你方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德州仲裁委员会
王乐(原新疆乐满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门登华(申请人)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607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被申请人王乐(原新疆乐满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申请人门登华工资7000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607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乐(原新疆乐满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马海俊(申请人)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608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被申请人王乐(原新疆乐满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申请人马海俊工资7000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608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乐(原新疆乐满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本委受理孙建良(申请人)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609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被申请人王乐(原新疆乐满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申请人孙建良工资7000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609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美洲狮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委受理排日扎提·托合提(申请人)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522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新疆美洲狮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排日扎提·托合提工资1942.53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申请请求。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52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美洲狮健身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马小林(申请人)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523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新疆美洲狮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马小林工资9743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523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融投致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受理的刘文与你公司劳动关系争议待遇(布劳人仲案〔2026〕第29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答辩书、受理通知书等,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四川省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地址:政务中心四楼)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8月1日上午10时在布拖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仲裁庭开庭审理,地址:四川省布拖县政务中心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834-8531199,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裁决。
布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一骑红商贸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新疆保丰泰运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本委受理陈金延、努尔艾力·麦麦提依明诉你单位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906、907号),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6年8月6日10时30分在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8楼仲裁庭审理,如你单位未到庭参加庭审,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新疆合盛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本委受理许洪梅(申请人)诉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516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许洪梅与被申请人新疆合盛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至2024年6月1日存在劳动关系;二、被申请人新疆合盛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许洪梅工资18000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51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欣之润餐饮贰零叁店(被申请人):本委受理亚森·买提库尔班(申请人)诉你单位因支付工资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6〕第662号),已审理终结。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水磨沟区西虹东路欣之润餐饮贰零叁店支付申请人亚森·买提库尔班工资6848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水劳人仲字〔2026〕第662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上述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该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撤销公证书公告
经复查,我处于2026年6月18日研究决定:撤销(2025)厦湖证内字第1257-1259号《公证书》,上述公证书自始无效。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公证处
江苏拓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机关对你单位在唐山市路北区项目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经查,你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之规定,现对你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你单位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改正,我机关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处理)。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谢志勇:本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广东富晟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谢志勇之间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案【(2025)佛仲字第3646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仲裁规则、金融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的函、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答辩期满后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6年8月31日9时30分在本会开庭审理本案,签收裁决书的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逾期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F座3楼)。
佛山仲裁委员会
刘旭、侯小琳:本会依法受理了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与你方之间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25)佛仲字第2921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人补充证据材料及关于关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签收结案文书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
佛山仲裁委员会
林和玉:本委已受理王颖桌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6】2001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8月14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王庆浩:本会受理的(2026)衢仲第94号申请人洛阳冰天雪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相关仲裁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应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衢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单、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等材料。你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会提交证据、答辩书与选定仲裁员。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联系电话:0570-3899166)。
衢州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益米播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郭晶晶诉你单位及深圳市昌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997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1440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因本委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997号)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昌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本委受理郭晶晶诉你单位及深圳市益米播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的劳动报酬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997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1440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因本委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文书,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997号)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单位不服本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西品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我机关于2025年9月9日接到劳动者张文明、张青、刘双远等55人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工资829960元。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株天人社监理字〔2026〕23号),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支付张文明、张青、刘双远等55人工资共计82996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高新大厦231室
联系人:王晟 联系电话:0731-28665955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机关于2025年12月3日接到劳动者柯炎军、朱利强、宋海波、丁建设等39人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工资1665545元。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株天人社监理字〔2026〕22号),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支付支付柯炎军、朱利强、宋海波、丁建设等39人工资共计166554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高新大厦231室 联系人:王晟 联系电话:0731-28665955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