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法学教学与研究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编者按: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这引发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学习贯彻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本报刊发部分文章以飨读者。
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这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年来,我国法学界以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根中国大地,深耕中华文化,赓续法治文明,扎实开展法学教学与研究,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初步形成了中国法学新体系新形态。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它在哲学社会科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对于法学学科而言,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法治实践问题,提炼符合中国实际的法学理论。法学教学不能不讲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学研究不能不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法学秉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因此,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时代价值,将其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相结合、与新时代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概念、范畴和理论体系,彰显中国法学的自主自信。
我国法学教学与研究均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一方面,法学教育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30多年前,时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陶髦在《政法论坛》发表的题为《教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文章谈到教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原因时介绍,“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教学,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又红又专的接班人的需要,是由我们社会主义高等政法院校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这里的教学包括法学教学。另一方面,法学研究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这决定法学研究的性质和方向。多年来,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指导下,中国的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取得了许多成就,产生较为丰硕的成果。反过来,这些成果又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这具有高度的战略性和科学性。法学教学与研究,应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尤其要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最新成果为指导。
正视当前中国法学教学与研究面临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出,总的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还处于有数量缺质量、有专家缺大师的状况,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就法学而言,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需要正视,深刻反思。
第一,法学专业毕业生质量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矛盾。媒体公开报道显示,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连续多年被亮“红牌”,这既有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快速发展的问题,又有法学专业毕业生法学理论不扎实、法学专业技能不足等多方面原因。有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虽然经历了大学课堂的学习,但是对于法理及法律背后的东西尚未有足够把握。法学乃社会应用之学,它与社会实践密不可分。而有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没有真正接触社会实践,也未参加司法案件的处理过程。实践表明,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法律实务部门招收一名法学专业毕业生,至少要花3~5年培养,才能使其独立办理业务。有调研显示,随着科技的发展、专业分工的细化以及立法和司法活动日渐频繁,社会越来越需要具备法学专业知识和多重专业背景的毕业生,但法学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的脱节,使得学生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去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事实上,法学专业毕业生必须真正理解法律设计背后的理论精髓,踏踏实实地参与法律实践,否则,很难解决真正的法律问题。
第二,法学研究领域的学风不够严谨扎实。多年来,许多法学法律工作者身兼数职,很少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思考学术问题。这使得法学领域的学风与追求严谨和扎实的历史、哲学等领域相比,逊色得多。近年来,有的法学研究者身兼数职,加上考核体制的局限,很多法学作品被匆忙粗糙地“生产”出来,严重影响法学学科建设水平。
第三,法学学科对社会的贡献有待加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学科已经走过40多年的历程,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法学理论,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方面,对国家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成果水平不高,精品之作少;另一方面,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率不高,效果不明显。近十年来,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化、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的频繁,人们对法学自身及其研究成果的期待更高。
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高度重视,让哲学社会科学的学者倍受鼓舞和启发。要站在时代的高度,认清自己的使命和地位,正视目前法学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学术浮躁等现实问题,踏踏实实做好法学教研工作。要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认真研究中华法系,吸纳世界法律优秀成果,真正解决中国问题。
其一,挖掘中华法系的优秀传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出:“中华文明历史悠久,从先秦子学、两汉经学、魏晋玄学,到隋唐佛学、儒释道合流、宋明理学,经历了数个学术思想繁荣时期。”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涌现了一大批思想大家,留下了浩如烟海的文化遗产。中国古代大量鸿篇巨制中包含着丰富的哲学社会科学内容、治国理政智慧,为古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中华文明提供了重要内容,为人类文明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些丰富的治国理政智慧大都属于中华法系。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它对今天的社会矛盾和诉讼化解仍然具有借鉴价值,法学研究者应努力找寻、认真研究,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其二,吸纳世界各国的法律精华。这是世界法律发展必须遵循的一条规律。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出,观察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需要放到世界和我国发展大历史中去看。从西方历史看,古代希腊、古代罗马时期,产生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人的思想学说。20世纪以来,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为缓和社会矛盾、修补制度弊端,西方各种各样的学说都在开“药方”。这些“药方”深刻影响着西方社会,其中的部分积极成果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有益滋养。笔者认为,无论是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律思想,还是西方20世纪以来的“药方”,都值得我们法学专业的人学习和研究,可以为法律制定、修改提供参照。
其三,研究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强调,哲学社会科学要“解决中国的问题,提出解决人类问题的中国方案”。作为应用之学的法学,更要解决现实矛盾和问题。当下,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矛盾冲突时有发生。如公正司法与法律质量不甚理想的矛盾,严格执法的要求和期待与执法不规范及不作为、乱作为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法学研究者应德法兼修,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
其四,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法学体系是由互相联系的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它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法学研究的深入而不断补充更新。中国的法学研究者应通过自己的认真研究,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为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