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纳入立法目的,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这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事业迈入了以法治促发展、以发展提质量的全新阶段。在法治轨道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构成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的重大意义

  首先,历史和现实都已证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是多民族国家实现以民族团结为基础的国家建构的必由之路。我国早在秦朝,“书同文”政策就在全国开始推行。在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已然成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并外化为国家主权与国家象征的重要标识,支撑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构。可以说,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国构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

  其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有助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语言相通是人与人相通的重要环节。语言不通就难以沟通,不沟通就难以达成理解,就难以形成认同。语言文字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要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承载着中华民族共有的历史记忆和价值观念,发挥着以语言相通促进人与人之间文化共通、心灵相通的重要作用。事实证明,作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桥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使用,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语言相通、心灵相通、情感相通,在增进民族情感的同时,强化全国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重要标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使用,对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凝聚力,意义重大。

  最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诸多表征,在空间维度上体现为地理区域的协调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范有序。而在这两个层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均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地理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在于打破市场分割,促进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够促进包括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在内的各区域、各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地区共同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构,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同样,随着科技发展,数字网络已然成为语言文字使用最广泛、最活跃,也极易失序的领域,普及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够有效保障数字空间的可理解性和有序性,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科技的底层架构,更是确保党在网络空间长期执政和稳固根基的战略举措。


  立法保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的精神要旨

  如果说当下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重点在于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发展,实现语言治理现代化,那么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以宪法和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依托,不断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的立法保障,则是推进语言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根本路径。从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来看,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的立法保障的基本精神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遵循宪法精神,坚持语言文字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第四款、第十九条第五款从根本法意义上构造了各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并行不悖、功能互补的语言格局。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贯彻落实宪法的基本体现,其在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地位的同时,在第九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分别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言、繁体字保留了合法的制度空间。事实上,在国家语言法律规范体系中,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都同时建构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各民族语言文字”并行的语言法律关系,铸牢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华民族语言共同体。

  其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是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实现的必要条件。在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体系中,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权是公民的一项基础性权利,为其他权利的行使提供先决条件。个体唯有切实享有这一权利,融入全国性的语言文字共同体,才能抓住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机会。少数民族群众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仅有利于拓展本民族文化的传播路径,还对其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有利,更有利于各民族同步走向现代化。

  最后,倡导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深植共同的文化根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漫长的历史演进中吸收融合了多民族语言文字的精华,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因此,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文化自信”写入立法目的,并确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国通用”的法律地位,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凝聚民族精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


  强化党领导下重点领域和数字空间的语言法治

  首先,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党的领导下的多元共治。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国家法的形式将“党委领导”确定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根本遵循,确保语言文字事业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法治实践中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现代治理机制,依法将语言文字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提供可持续的资源保障。同时,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设法律责任章节,明确了教育、网信、市场监管、广播电视等多个部门的执法权限。要以此为契机,健全部门联合执法网络与常态化沟通机制。

  其次,强化重点区域法治保障,倾斜性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高质量普及,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七条新增了“国家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条件保障”的条款。这一规定深刻契合了区域协调发展的宏观战略诉求。实践中,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职,在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及师资队伍配备中对上述重点区域予以刚性保障。同时,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一条新增了必须依法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硬性规定,要全面优化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配置,坚决推行国家统编教材,确保所有受教育者在完成义务教育时能够基本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而从根源上斩断代际传递的语言隔阂。

  最后,推进数字空间治理,前置嵌入数字时代的语言规范。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网络视听节目、网络游戏、数字出版物,以及政府和公共服务移动应用程序等纳入强制规范范畴。具体实施中,网信、市场监管及文化执法等部门要依法对互联网平台履行监管职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前置性地嵌入大语言模型训练、网络内容审核及数字公共服务全流程之中,依法构建清朗规范的网络语言文字生态。

  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既是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程。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这一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尤其要聚焦重点区域和数字空间等关键领域的语言推广与语言规范工作,切实将语言文字的资源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从而坚定文化自信,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智慧与力量。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