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众学术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互联网迅猛发展大幅拓宽学术表达渠道,一大批自媒体知识博主涌现出来,使得原本局限于专业领域的学术知识在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新技术驱动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多样化呈现,碎片化、精准化传播,推动学术知识从精英圈层走向千家万户,这一新的文化现象被称为“大众学术”。当前,大众学术已日益成为人们接受学术熏陶、体验精神生活的重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纲要)强调,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发展具有强大思想引领力、精神凝聚力、价值感召力、国际影响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国建设。这对新时代大众学术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


  大众学术体现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实践要求

  大众学术承载文化主体性在数字时代的鲜活实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大众学术所承载的正是让学术回归其“公器”本义,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精神财富。人民群众不再满足于做知识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主动成为知识的创造者、传播者和评价者。

  大众学术生动诠释“两个结合”在知识生产领域的实践路径。大众学术贯彻落实“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依托数字技术将学术知识从传统的纸质载体拓展到网络平台,从单一的文字形态延伸到音视频、表情包、沉浸式体验等多模态表达。大众学术深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一深厚土壤,如众多文史博主通过音视频在互联网上解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寓意,讲述传承故事,传递文化厚度,让学术知识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

  大众学术体现习近平文化思想“明体达用、体用贯通”的鲜明特征。明体,即在新传媒时代深刻把握文化发展的本质和规律;达用,就是要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大众学术的实践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明体达用、体用贯通,既传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即要在推动大众学术健康发展过程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夯实大众学术法治根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在大众学术法治保障中,既要保障知识博主的创作自由和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迸发,也要维护受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获取真实、准确、有益的知识内容。大众学术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知识获取权、文化参与权、精神发展权置于首位,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确保学术资源公平可及,防止知识传播中的阶层固化与数字鸿沟,让法治成为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坚实屏障。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大众学术治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要通过明确知识博主的权利义务,保障其言论自由和知识产权;明确平台责任,要求其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要求其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就是要为大众学术法治保障划定底线,既要保障知识博主的表达自由,也要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实现自由与秩序的辩证统一。

  坚持良法善治的制度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意味着要制定符合大众学术发展规律、契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既要为知识博主提供明确的创作规范,也要为平台治理设定清晰的权利边界;善治,则要求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实现大众学术的健康有序发展。法治不仅是约束和规范,更是激励和保障,要让知识博主在法治框架下安心创作,让平台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法治阳光下共享学术成果。


  依法保障大众学术健康发展

  明确各方主体权利义务,为大众学术奠定法治根基。推动大众学术健康发展,首先要明确各方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让知识博主、平台、政府、学界在法治框架下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对于知识博主,应明确其作为内容生产者的权利与义务。不仅要保障知识博主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和合理使用他人作品的权益,还要敦促知识博主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于互联网平台,应明确其社会责任。平台制定规则、实施处罚时,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保障知识博主的知情权、申辩权和救济权,还要防止“信息茧房”效应和算法歧视。对于监管部门,应在平台自治异化或侵害公共利益时及时介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维护知识传播的正常秩序。对于专业学者,应明确其作为知识传播主体的社会责任,从深化学术共同体的价值观念等方面入手,推动学者参与大众学术创作。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知识博主创作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大众学术领域频发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应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救济”的全链条保护机制,让知识博主的创作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在事前预防层面,应加强对知识博主的版权教育,引导其规范引用、标注出处。平台可探索建立版权信息备案系统,对原创内容进行登记和认证。在事中监管层面,应健全平台审核机制。对深度链接等新型侵权形式,应借鉴“实质替代标准”,及时识别和处置侵权内容。应建立版权争议快速处理通道,降低知识博主的维权成本。在事后救济层面,应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对于恶意侵权、规模化侵权的行为,应加大赔偿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必要时可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以形成有效威慑。

  优化平台算法监管,让技术赋能大众学术。算法推荐机制可以有效提升大众学术传播力。优化算法监管,一是要建立算法备案制度,要求平台对影响内容分发的核心算法进行备案,接受监管部门审查;二是要强化算法解释义务,平台应对其算法决策提供可理解的解释,保障知识博主的知情权;三是要引入算法评估机制,定期对算法推荐的社会影响进行评估,防止算法偏见和“信息茧房”,让优质学术内容获得应有流量;四是要畅通用户申诉渠道,建立便捷的申诉机制,对算法误判及时纠正,保障知识博主的合法权益。

  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为大众学术营造良性生态。大众学术的健康生态需要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并在政府、市场、社会、用户之间形成均衡治理的格局。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作为公共利益守护者,政府应为网络治理提供法律框架和政策指引,确保大众学术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二是要坚持社会参与。应鼓励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参与治理,发挥专业优势,为知识博主提供专业指导。三是要坚持平台自律。平台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为大众学术传播营造良好环境。四是要坚持用户参与。保障受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受众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大众学术生态的合力。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大众学术作为数智时代的新生事物,承载着万千知识博主的才情与梦想,寄托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向往与期待。它既体现了中华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的迸发,也面临着在“流量逻辑”与“学术精神”之间寻求平衡的现实考验。要以法治保障大众学术健康发展,让万千知识博主的才情尽情奔涌,让学术知识真正走进千家万户,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更强大的精神力量。

  (作者为浙江师范大学边疆研究院特聘教授、浙江师范大学边疆发展与周边关系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