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1个月。
督察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突出重点、较真碰硬,有序有效推进督察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