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实践地的“检察样本”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服务长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基层实践地”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机制化、系统化的检察行动指南,推动民主与法治在基层实践中深度融合。

  《意见》从加强民意吸纳转化、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升级法治实践等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举措,并明确25项具体任务分工,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检察办案、法律监督、司法为民的各环节。

  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绩。《意见》明确,长宁区检察院将精准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出台服务营商环境十项行动及细化举措,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以“五有”工作法(源头预防案案有质效、接收受理时时有渠道、分流办理事事有回音、矛盾化解桩桩有措施、为民解难件件有温度)实现矛盾化解与源头治理双轮驱动,让民主实践在公平、有序、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中生根发芽。

  《意见》指出,该院依托“民生观察员”制度,聚焦惠民生、优生态、保安全三大领域,将群众的急难愁盼转化为检察机关的履职清单。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该院依法支持起诉,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今年,恰逢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创建40周年,作为这项制度的发源地,该院围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推动“六大保护”相融相促、走深走实,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擦亮未检“金字招牌”。

  《意见》最鲜明的特色,是打通了社情民意与法律监督之间的转化通道,确保民意“听得见、落得实”。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等,该院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渠道,通过建立“民意转化”清单式办理机制,推动群众意见与案件衔接有效转化。如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食药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问题,将直接通过快速通道,转化为检察监督的线索,形成“收集—研判—办理—反馈”的管理闭环。

  社区网格是社会治理的末梢,长宁区检察院通过“检察+网格”模式,将法治服务真正融入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根据《意见》,该院将组建检察官专业团队,对口联系全区10个镇街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站,定期面对面听取诉求、调处矛盾、开展普法宣传。

  依托长宁“全过程人民民主·大思政课”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该院升级检察院现场教学点位功能,将办案一线、听证现场等转化为思政育人的“实景课堂”。针对“一老一少一新”,探索研发“菜单式”学生法治课、开展“检护夕阳”社区讲堂、发布新就业群体权益保障指南等,推动普法宣传与民主实践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