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探析
近年来,涉外法治日益成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的焦点议题。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构筑起涉外法治建设的核心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挥着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作用。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这为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
首先,注重培育涉外法治人才的家国情怀。涉外法治人才作为国家参与国际法治竞争、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的核心力量,对内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外代表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必须深植厚重的家国情怀。这种家国情怀并非抽象的情感寄托,而是体现为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定捍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绝对认同,以及服务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责任担当。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涉外法治人才的思想引领作用,将家国情怀培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与大局观。涉外法治人才不仅需要有广博的涉外法治知识体系,更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始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植于心,笃行于实,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其次,树立聚焦综合素质培育的目标导向。当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中存在重外语训练、轻综合素质的倾向。虽然外语是开展涉外法律工作的基础工具,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绝非仅局限于语言能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除熟练运用外语外,还需将国际社会的法律共识、外方诉求精准转化为本国语言体系下的规范表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不仅要提升学生的外语素养,还要培养其跨文化的交际能力,即在熟知他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础上,通过语言载体与其进行有效互动。为此,涉外法治学科建设不仅要推动法学与外语学科的交叉融合,亦要重视与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统计学、网络工程等其他专业的交叉融合,以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提升解决复杂国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质量复合型人才。
最后,健全以真实场景为载体的实战化培育。法学具有鲜明的实践属性,实践教学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关键环节。为筑牢人才培养根基,应立足课程设置优化与实践基地建设,构建协同联动的闭环人才培养体系,确保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深度融合。一方面,强化法律实践课程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以国际法、国别法、比较法为核心的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诊所、模拟国际法庭、跨境法律谈判等实战化课程教学。各地高校应积极与本地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深化合作,建立常态化实务教学机制,如每学期至少邀请2~3名涉外法律实务领域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走进课堂,通过授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参与教学。另一方面,高校应主动与国际组织构建深度协同的长效合作机制。通过积极对接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国际法院等多元国际主体,系统性搭建高质量境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直面全球治理核心场景的实训平台,实现从“知”到“行”的能力转化。
本文为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项目编号:240313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