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荐股行为治理的策略选择

  近日,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集中查处一批从事非法荐股活动的网络账号,通报“张哥滚雪球”“围棋投研”“风口捕手”等,对诱导群组荐股、兜售非法荐股软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此次跨部门联合整治行动,打破网络治理与金融监管的传统边界,既是对当前网络非法金融乱象的回应,也是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与资本市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非法荐股行为的特点及危害

  我国证券监管规则体系已对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设定明确的特许经营门槛。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直接或间接有偿向客户提供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属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范畴。无论是公开推荐个股、拉群收费荐股,还是售卖所谓“AI选股软件”,皆向投资者持续输出证券交易建议并以此牟利。这类伪装成正常网络公共表达的行为规避包括牌照准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强制风险提示等证券监管规则,使投资者直接暴露在高风险之下。

  网络非法荐股风险具有显著的传播性。网络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易放大虚假金融信息的传播范围和速度,使单个不法分子可以通过批量运营账号实现规模化获利。而公众对金融专业知识的认知偏差及部分投资者对“一夜暴富”的非理性期待,可能进一步放大风险的社会影响。即便部分虚假荐股信息本身未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其传播也可能持续污染网络金融信息生态,产生衍生性社会风险。

  非法荐股行为的复杂性,使其治理面临两方面困境:一方面,监管不能忽视公众对财产安全的强烈诉求,若监管缺位或标准过低,可能导致行业风险快速演变为社会风险,严重损害资本市场公信力;另一方面,不能因个别极端案例而采取“一刀切”的规制方式,将正常的金融信息交流、投资观点分享与非法荐股混为一谈,否则,将抑制网络金融信息服务活力,阻碍资本市场信息的有效流通。数字时代,网络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呈几何级增长,传统的事后处置模式已无法适应治理需求,监管部门必须兼具风险预测、风险评估与风险前置防范等功能,提前对此进行适度干预。


  理论层面的非法荐股规制路径

  “基于结果”的严格规制路径。该路径以“零违法”为规制目标,对各类涉荐股网络活动采取高强度监管,不考虑执行成本与行业发展需求,优势在于能够快速遏制乱象蔓延,向社会传递明确的监管信号,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但缺陷也十分突出,由于规制目标“一刀切”,难以清晰界定“合法投资咨询”与“非法荐股”的边界,易出现执法扩大化,误伤正常的金融信息服务行业。

  “基于平台”的自治规制路径。该路径将主要监管责任赋予网络平台,要求平台依托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内容审核、账号管理与风险排查,监管部门仅进行事后监督与处罚。这可以充分利用平台的技术优势与数据资源降低监管成本,提高治理效率。但平台作为商业主体,其核心目标是追求流量与利润,在缺乏刚性约束情况下,往往存在审核动力不足、标准执行不严等问题。

  “成本—收益分析”的协同规制路径。该路径通过权衡监管成本、行业损失与社会收益,合理划分监管部门、网络平台与市场主体的权责,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这一路径在打击违法活动与保障行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避免规制过度或规制不足。但该路径也面临跨部门协同保障制度的完善等,否则,易出现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


  非法荐股长效治理的法治选择

  明确“结果导向为主、平台自治为辅、成本收益兼顾”。在立法与执法层面,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对专门从事非法荐股、涉嫌金融诈骗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充分考虑网络平台的技术能力与运营成本,通过立法明确平台的主体责任边界,避免要求平台承担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审核义务。在制定具体监管规则时,开展科学的成本收益分析,确保规制措施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实现严格执法与精准执法的有机统一。

  对规制对象进行分层化处理,实现弹性且精准治理。根据非法荐股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及主体类型,实施差异化的规制措施。对于组织化、链条化运作的非法荐股团伙,依法从重查处,深挖背后的资金池与利益链条;对偶尔发布不实投资信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账号,采取警告、限流、限期整改等柔性教育措施;对未履行审核义务、为非法荐股提供流量支持的网络平台,根据其过错程度与整改情况,处以梯度化的行政处罚。通过分层分类规制,在严厉打击违法活动的同时,为合法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与正常的投资观点交流预留发展空间。

  健全完善风险沟通与投资者教育制度。基于风险的建构性原理,公众对金融风险的认知与客观现实往往存在一定差距,这是非法荐股得以生存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将风险沟通纳入非法荐股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在相关立法中明确监管部门、网络平台与行业协会的投资者教育义务。充分利用典型案例通报、专家解读、线上线下讲座等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非法荐股的常见手段与识别方法,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畅通投资者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听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制度,及时回应公众对金融监管的关切,从源头减少非法荐股活动的生存空间。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