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召开法律博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工作会议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校内导师工作会议召开。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围绕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实务)导师推荐、选聘条件、聘任流程、岗位职责、考核管理及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实施办法等工作进行深入探讨、交流。

  会议表示,中国政法大学首届法律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位居全国首位,肩负着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大模式”重任。法律博士培养实施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实践(实务)导师指导为辅,协同完成培养工作。校外导师是法律博士研究生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实践育人、行业引领、资源协同等关键职责,助力提升法律博士研究生职业素养与实务能力。校外导师聘任工作要遵循严格标准、严格遴选、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要选好、用好、管好校外导师队伍,充分发挥其行业产业优势与资源作用,着力提升与校内导师协同育人成效。校内导师要与学校携手,群策群力,共同打造高质量的法律博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队伍。

  中国政法大学全体法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研究生院及法律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据中国政法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