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创新路径

以广西面向东盟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为视角  


  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这为我国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对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软实力和影响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如何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本文以广西面向东盟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为视角进行探析。


  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紧跟时代步伐,找准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和国际传播力建设,为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从国家层面看,要找准该项工作定位,必须锚定国家战略部署要求,紧扣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目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国际传播、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阐释为主要任务。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一工作导向,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保障涉外主体合法权益,又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力与全球治理话语权,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助力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地方层面看,要结合地方独特的区位优势,坚持涉外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为日益增多的“走出去”企业和公民保驾护航,为筑牢海外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屏障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广西为例,东盟已连续26年成为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广西要立足区位禀赋,结合自身作为边疆民族地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加快探索形成一条独具特色、务实管用、影响广泛的边疆民族地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路径,切实把国家涉外法治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以地方生动实践助力推动中国法治文化出海远航、行稳致远。

  正视短板,找准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破题方向。当前,全国各地积极推进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各有侧重、亮点纷呈,但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共性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跨文化传播壁垒制约宣传教育效能释放。多数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沿用国内话语逻辑,与国际法话语体系缺乏有效衔接。二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联合普法、协同宣传、同向发力不够。三是传播方式较为单一,多以单向灌输为主,不太注重收集境外受众的反馈和共鸣。四是传播内容同质化较严重,针对不同国家法律体系、文化背景和受众差异策划的宣传活动少,且内容多停留在法律条文的简单解读。广西除上述共性问题外,还面临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紧缺、东盟各国存在法治体系与文化习俗差异较大等难题,多重因素叠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涉外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对接与高效传播。


  精准施策,找准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路径

  强化统筹联动,构建涉外法治宣传全域协同推进格局。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工作体系。结合普法规划总体要求,推动出台国家层面关于涉外法治宣传教育实施配套措施,整合司法行政、外事、商务、宣传、文旅及海关、边检等多方力量明确职责,完善常态化会商、联合普法、资源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发力、同向不同步问题。以广西为例,要立足自身特色优势和开放定位,主动对接国家顶层部署,抓实本级统筹协调,打通自治区内部门协作堵点,深化跨区域、跨境协作,充分依托与东盟友好城市、中越友好村屯等现有渠道,把法治宣传的特色成效传递到东盟毗邻地区,为全国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贡献地方智慧。

  深耕话语转化,打造适配受众的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的核心在于做好法治话语的精准转化,既要立足中国法治特色,也要贴合境外传播实际。要加强对不同国家法律文化、社会习俗、传播习惯的研究,提炼打造兼具中国特色、国际表达、区域认同的法治话语和叙事方式,搭建通用国际法治传播素材库,规范对外传播口径,杜绝生硬直译、照搬国内话语的做法。要整合全国优质传播资源,支持各地结合地域实际差异化落地,避免内容同质化、宣传低效化,推动中国法治话语精准对接境外受众需求。广西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实践探索。比如,加强东盟语料库建设,建设中国—东盟法律法规数据库,立足边境口岸、跨境合作区等重点场景,依托“中国—东盟商事法律论坛”“法治三月三”等特色载体,将法治内容融入东盟受众熟悉的工作生活场景,打造接地气、群众易接受、能引发共鸣的传播内容,全力推动法治话语从“国内表达”向“东盟适配”转变。

  精准供给,推出贴合涉外需求的优质普法内容。全面梳理涉外法治宣传教育需求,聚焦跨境贸易、投资兴业、边境民商事、劳务合作、涉外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组织专业力量编撰标准化双语普法素材,建立分国别、分领域、分场景的涉外法治内容库;建立涉外法治宣传教育需求反馈渠道,推动涉外普法内容全方位贴合各类涉外主体实际需求。比如,近年来,广西企业“走出去”赴东盟投资步伐持续加快,2025年全自治区新增备案境外非金融类投资企业55家,对外直接投资额5.7亿美元,同比增长69.1%,其中对东盟国家直接投资额达1.8亿美元。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越深入,对涉外法治宣传的精准度要求就越高。广西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发力做好涉外法治宣传,面对东盟法律领域人士,重点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分享成功实践,讲好中国法治故事;面对在广西的东盟企业,细致解读我国法律法规,积极宣介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持续增进东盟企业在桂发展信心;面对海外公民,创新联合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及时推送领事保护、法律遵守、涉外风险提示等实用信息,保障海外公民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面对“走出去”的企业、边境群众、东盟侨胞等群体,围绕跨境投资、贸易合规、劳务用工、边境治理、权益保障等内容,定制差异化宣传素材,分群体、分场景、分语种精准推送解读和指南,切实提升普法实用性,致力精准普法惠边惠民,护航跨境合作共赢共进。

  拓宽传播路径,构建面向受众的立体法治传播矩阵。要因地制宜布局,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传统新兴互补的立体化传播网络,构建标准化的传播载体,为开展法治文化国际传播筑牢渠道,逐步形成全域覆盖、多点发力、高效触达的传播格局。近年来,广西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暨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平台作用,进一步推动与东盟国家关于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合作项目落地。充分利用好广西高校在东盟国家设立的8所孔子学院与7个孔子课堂等平台,将法治文化传播嵌入中文教育与人文交流的过程,打造“语言互通+法治互鉴”的涉外法治宣传新载体。创新“AI+法治宣传”,2025年全新上线广西普法AI数字人“壮壮”和东盟国家法律服务咨询人工智能体,深度融合涉外法律服务,逐步探索涉外法律服务实现“线上一键咨询、线下就近办理、全程暖心跟进”。同时,广西还整合融媒体资源,鼓励民间力量通过短视频、直播、双语图文、情景演绎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自身经历解读涉外法律知识,分享跨境法治故事,打造接地气、有温度的民间涉外法治宣传作品,进一步增强法治文化传播感染力,扩大面向东盟的法治宣传覆盖面与影响力。

  建强专业队伍,夯实涉外法治人才支撑根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人才培养,既要尽快满足现实人才短缺的需求,也要从长远做好教育和储备的规划。要鼓励引导高校优化专业设置,增设“法律+外语+国际传播”复合型相关专业,加强涉外法治理论与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深化与国际组织的合作,联动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跨境企业,搭建多元化涉外法治宣传实践基地。比如,广西常态化组织全区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推动区内高校和越南、泰国法律高校互派师生开展访问访学活动,创新广西与东盟国家法律与司法领域官员同堂学习培训模式,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通过开展东盟法律语言技能大赛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加强涉外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训练,全力打造政治过硬、精通法律、熟悉外语、善于传播的专业化涉外法治宣传队伍,为涉外法治领域提供人才保障。

  做好涉外法治宣传教育,既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法定职责,也是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提升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力的关键举措。要持续、积极探索新时代涉外法治宣传路径,让中国法治之声跨越山海、传向世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应有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研究中心(广西对外法治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