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开阳县检察院探索法律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新路径
近年来,“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平安不出事”成为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深耕基层治理的行动指南,该院紧扣“建好阵地、办好案件、解好纠纷”三大抓手,探索出一条法律监督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径,为打造“枫桥式检察院”注入强劲动能。
建好阵地,构建县乡村三级检察服务平台
为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开阳县检察院构建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检察服务平台。在县级层面,选派员额检察官常驻县综治中心,嵌入县域“治理中枢”,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矛盾调解、线索收集和普法宣传等职责。自入驻以来,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准确引导、共同疏导、精准督导“三导”工作机制,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28件,参与矛盾化解和法律咨询50件次。
在乡镇一级,针对矛盾突出区域设立“检察官工作站”。首个“开检·守望硒州”工作站落地花梨镇后,协同办理民生实事24件,成功化解群众纠纷82起。派驻干警化身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民生守护员和执法监督员,深度融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体系。
在村级层面,以驻村工作为“桥头堡”,检察干警走村入户,普及法律知识、排查矛盾隐患,并为当地富硒特色产业提供法律风险预警。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常态化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推动检察服务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将矛盾化解在最前沿。
办好案件,创建“控申+”工作模式
开阳县检察院创新推出“控申+”工作模式,实现法律监督与矛盾化解有机统一。在“控申+刑事”融合履职工作中,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控申与刑检部门同步介入。在近期办理的高某某故意伤害案中,两家因宅基地等问题积怨十年,引发冲突并致人轻伤。检察机关通过司法救助缓解医疗压力,督促排水改造消除隐患,联合镇村勘界厘清权属,最终促成刑事和解,修复社会关系。
“控申+民事”则聚焦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喻某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多年未获赔偿。检察机关联合民事检察部门搭建平台,通过公开听证疏导情绪,在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后推动刑事和解,促使其全额履行赔偿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公益保护方面,“控申+公益”依托数据赋能,通过与县政府共建12345热线联动机制,将民生诉求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辖区东湖公园照明设施长期损坏,群众夜间出行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迅速立案,发出检察建议未果后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终推动投入专项资金更换近500套灯具并修剪遮光植被,照亮了十余万居民的“回家路”。
解好纠纷,构建多元共治综合体系
化解纠纷,重在源头预防与综合施策。开阳县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建立三级联动排查网络,2023年以来发放司法救助金101万元,救助90人,并创新“司法救助+N”模式,联动民政、残联、妇联等部门,实现政策无缝衔接,并通过跨省协作建立跨区域救助机制。
开阳县检察院广泛汇聚治理合力,依托三级阵地,联动司法所、调解组织、村居“两委”等,综合运用调解、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疏解群众“心结”。检察长定期到县信访局接访,对重大疑难矛盾牵头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第三方评议,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对于极少数借访施压、扰乱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坚决划清法律底线。库区移民甘某某长期借访索财,涉嫌寻衅滋事,检察机关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同步开展教育感化,促使其转变为普法志愿者,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开阳县检察院通过“建好阵地、办好案件、解好纠纷”的“三好”路径,成功激活“枫桥式检察院”建设的新动能。这一创新实践不仅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更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黔中大地焕发新活力,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