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校园欺凌治理对策探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意味着校园欺凌被明确纳入治安管理范畴,蓄意伤害、侮辱他人的行为不能再因“未成年”标签而逃避责任,将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校园欺凌大多是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包括个体心理特质、家庭教养方式失当、学校管理缺位、社会不良风气等,其可以从强化自身教育引导与心理干预、落实家庭主体责任与改善教养方式、健全与压实学校责任机制、净化社会环境与强化法治威慑四个维度完善社会治理策略,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个体层面:强化教育引导与心理干预

  针对潜在欺凌者,纠偏与矫治并重。一是开展心理健康与情绪管理教育。学校定期开设心理健康和情绪管理控制课程,帮助学生识别、表达和管理愤怒、挫折等负面情绪,学习非暴力沟通技巧。二是强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将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品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形式,使其明确行为边界与法律后果,培养同理心与尊重他人的意识。三是建立积极行为支持系统。为有行为偏差的学生提供正向行为引导和支持,通过担任班级职务、参与志愿服务等途径,帮助其以积极方式获取关注和成就感。四是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对曾有创伤经历或已表现出攻击性倾向的学生,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早期干预和长期跟踪辅导,阻断“受害者—侵害者”的转化链条。

  针对潜在被欺凌者,坚持赋能与保护并行。一是提升学生社交与自我保护技能:通过团体辅导、角色扮演等活动,训练学生的自信心、提高冲突解决和求助能力。二是构建支持性环境。鼓励班级建立友好、互助的氛围,减少因“不同”而被排斥的现象。明确传递“被欺凌绝非你的错”的信号。三是畅通求助渠道。向学校老师报告以后及时处理,畅通向学校教导处、心理咨询室信箱写信、设置求助热线等方式,确保学生知晓并信任校内外的求助途径。

  转化旁观者为向上力量。一是开展旁观者干预教育。教育学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如何有效干预欺凌行为,比如拒绝起哄、向老师报告、支持受害者等,培养其责任感与正义感。二是建立匿名报告机制。利用线上平台、信箱等方式,保护旁观者安全地举报欺凌行为。


  家庭层面:落实主体责任与改善教养方式

  强化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社区讲座、线上课程等方式,向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引导其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摒弃溺爱或粗暴两种极端行为,学会积极倾听与有效沟通,构建一种“关系性存在”的思维和行动方式。

  推行强制性亲职教育。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依法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学习如何管理自身情绪、改善家庭氛围、履行监护职责。

  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学校应主动、定期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特别是发现学生存在异常行为时,应及时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鼓励家长关注子女情绪变化和行为表现。

  为特殊家庭提供支持。针对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等,社区和学校应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提供必要的托管、心理疏导等服务,以弥补家庭功能缺失。


  学校层面:健全机制与压实责任

  转变教育理念,平衡学业与人格教育。将学生心理健康和道德与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核心评价体系,切实加大相关课程、师资和资源的投入,破除“唯升学率”论。

  建立完善的反欺凌工作机制。一是制定明晰的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校园欺凌预防与处理实施细则,明确定义、报告流程、调查程序、处置措施。二是强化早期发现。加强重点区域(厕所、宿舍周边)的监控与管理,设立定期匿名问卷调查制度,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包括保安、宿管)的培训,使其提升识别欺凌迹象的能力。三是规范处理程序。成立由校领导、德育教师、心理教师、法治副校长等组成的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建立暴力预警与处理机制,确保投诉通道畅通,调查过程公正,处理结果得当。坚决反对“和稀泥”和“捂盖子”行为,杜绝“息事宁人”或“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

  深化法治校园建设。一是确保依法处理。明确校规校纪与法律的衔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学校必须在保护受害者、安抚家长的同时,坚决依法报警处理,杜绝因顾虑“警情数”而迟报、瞒报。二是用足用好教育惩戒权。对尚未构成违法但违反校规的欺凌行为,依规采取与其行为严重程度相适应的惩戒措施,并辅以说服教育,让学生知错改错。三是提升教师法治化解决欺凌事件的专业能力。定期对教师进行反欺凌专题培训,提升其预防、识别、干预和处理欺凌事件的能力与敏感性,以及掌握处理学生欺凌事件需要的法律知识。四是相关部门应优化学校评价机制,不得因报警记录多少而简单否定学校工作,反而要对瞒报、漏报导致负面后果的行为进行批评和追责。


  社会层面:净化环境与强化法治威慑

  净化网络与文化环境。一是加强监管。文旅、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加大对网络平台、影视游戏作品中暴力、歧视等不良内容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内容分级和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二是倡导媒体社会责任。鼓励媒体制作传播反欺凌的正能量内容,宣传友善、平等、尊重的价值观。三是各级政府加强反欺凌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在公园、广场、道路两侧、学校周边等地设置醒目的反欺凌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班级群、年级群、校园群及社区群、物业群等宣传反校园欺凌知识。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基础上,曝光典型案件,倡导平等、友善的社会文化。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持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格依法查处违规向未成年人开放网吧、酒吧等行为,加强对烟酒销售的监管。

  完善司法保护与矫治体系。一是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对于严重的欺凌行为,司法机关应依法介入,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对于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要健全并用足责令严加管教、训诫、专门矫治教育、送入专门学校等保护处分措施,打破“一放了之”的困境,让行为人付出应有代价,受到必要管束。二是推动专门矫治教育发展。加快建设并规范专门学校的建设与管理,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教育矫治场所。

  构建社会支持网络。设立社工介入专项服务项目,培育专业化的社工队伍,更好发挥社工的独特作用。同时,整合社区、社会组织、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机构资源,为遭受欺凌的学生及其家庭提供持续的心理康复、法律咨询等支持服务。

  (作者单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