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树影迷宫》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家庭不再是避风港 法律将成为坚强的后盾
近期,电视剧《树影迷宫》热播。剧中,女孩田畅在父亲田浩病态的控制下,承受着被侮辱谩骂、检查私人物品、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因此她选择离家出走躲进废弃水塔,宁愿与垃圾为伴也不愿回家,而她的朋友冉冬冬为帮助田畅逃离,谎称自己杀害了田畅,却被另案受害人的父亲误杀。
田畅的家庭不幸是电视剧一系列悲剧故事的剧情原点,也引发了所有观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深思。如果这一故事发生在现实中,像田畅一样不幸的家庭成员,是否也只能隐姓埋名地逃离?该如何借助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就该剧的相关内容采访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王向荣。他表示,家庭暴力不是简单的家务事,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问题,从公安机关的出警干预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从妇联的代为申请到学校的强制报告,当前针对家庭暴力多方联动的保护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假如田畅生活在今天,她无需独自承受这些伤害,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法律帮助。”王向荣说,如同健康的标准不只是身体健康,对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也不局限于身体暴力,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刻参与反家庭暴力这一社会工程。
他呼吁遭受家庭暴力的人都能勇敢面对,不要逃避,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争取自己的幸福,人民法院将以更好的司法服务保障每一位群众的合法权利,“希望每一位家庭成员都能享有免于对家庭暴力感到恐惧的自由。”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面临家庭暴力或其发生的现实风险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作出具有强制力的法律文书。
剧中,田畅的父亲田浩以“爱”为名,对田畅动辄施以谩骂、跟踪,田畅直言“到家才发现他跟了我一整条胡同”,田畅能否通过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救济?
答案是肯定的。王向荣介绍,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三个条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田浩对田畅的控制行为,已属于家庭暴力范畴。田畅的遭遇符合上述保护令申请条件,今天的她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只需证明“存在较大可能性”
剧中,田畅在面临家庭暴力时,选择不停逃避,最终导致个人与好友的悲剧,但如果她选择通过法律程序勇敢面对,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她应该如何做呢?
王向荣表示,作为19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法院受理后,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将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这一高效程序确保了她能够及时得到保护。
实践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一大障碍是家暴受害人举证不足问题。目前,鉴于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禁令的预防性保护功能,人民法院综合考量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多次报警情况,结合日常生活经验,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即可发出保护令。
当下,即使田畅缺乏录音录像等直接证据,但只要法院能从日常生活经验和常理分析,田畅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较大可能性,即可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田浩对申请人田畅实施家庭暴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保护人身安全?
强制力保障的多样化措施
如果田畅成功向法院申请安全保护令,这一法律裁定如何发挥现实功能?
王向荣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包含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多项措施。
“法院作出裁定书后,不仅会在24小时内向田畅父亲田浩送达,也会向其受管辖的南槐树派出所及居委会,以及田畅就读学校等进行送达,以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王向荣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可以通过责令田浩迁出住所,禁止田浩接近田畅的学校等方式,为田畅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空间。
如果被申请人田浩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司法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