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理论的自主性建构
政法理论的自主性建构
——评《如何理解政法:范畴、传统和原理》
《如何理解政法:范畴、传统和原理》于2025年7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作者黄文艺为“2025年度法治人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华法治文明高等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法理论、司法体制改革研究。本书着眼于系统研究和阐释中国政法范畴、传统与体制的规范性原理,对政法、政法体制、政法改革、平安中国等基础性范畴进行了学理性诠释,对古典政法传统、现代政法体制、党法关系等基础性构架进行了原理性提炼,展现出中国政法传统和实践的形式合理性、实质合理性元素,旨在推动形成融通中外的政法理论,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深化的时代背景下,黄文艺教授的《如何理解政法:范畴、传统和原理》(以下简称《如何理解政法》)于2025年7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可谓恰逢其时。政法是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中的重要概念,也是中国政治法律体制中最具标识性的制度范畴。这部著作以系统性的学术视野,对中国政法领域的核心范畴、历史传统与基本原理进行了深入梳理与重构,不仅填补了政法基础理论研究的空白,更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第一,政法基本范畴的学理澄清。《如何理解政法》一书最为突出的理论贡献就在于从学理层面总结政法实践,澄清政法基本范畴。长期以来,“政法”这一中国特有概念在西方话语主导的法学理论中常被简化或误读。黄文艺教授通过对“政法”“政法传统”“政法体制”“党法关系”“平安中国”等基础性概念展开精细剖析,揭示了这些概念在中国语境下的规范内涵与制度逻辑。这种知识考古工作非常重要,不仅为理解中国政法实践提供了准确的理论工具,更在深层次上挑战了西方中心主义的法学话语霸权,展现出中国政法理论的主体性自觉。在全球法治话语多元竞争的当下,这种学术努力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作为具有悠久文明传统的现代大国,中国在政法实践中所形成的独特经验本身就是世界法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往我们一直对此没有予以足够重视。《如何理解政法》一书正是通过理论化的方式,通过理论抽象使这些经验成为可被学术讨论与分析的对象,进而将这些经验提升为可与世界对话的学术话语,为全球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
第二,政法传统的古今贯通考察。《如何理解政法》一书以贯通古今的宏大视角,分析了从古典政法传统到现代政法体制的演进脉络,并对这一脉络进行原理性提炼,从而揭示了中国政法文明延续与变革的内在逻辑。例如,书中第一章梳理了政法概念史及其范畴,认为政法“不仅是现代范畴,还是贯通古今的范畴(政刑—政法)”,“不仅是治理体制范畴,还是更为重要的政道治道范畴(良政范畴的政法与善治范畴的政法)”。第二章考察了古典政法传统及其现代意义,认为政法传统并非晚近西法东渐的结果,而是“中国的内生性法律传统”。该书对中国古典政法传统的理论考察,不仅为现代政法寻找到历史根源和文化基础,更为政法研究注入了新的研究视角,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作者对政法体制、政法改革、党法关系、平安中国等重要政法实践的规范性原理分析,同样采取了具有历史纵深的观察视角,在厘清上述政法实践历史演进逻辑的基础上,概括出其中蕴含的规范性原理、政法哲学等,这对于我们准确理解中国政法实践的历史基础大有裨益。
第三,政法研究的方法论贡献。“如何理解政法”是《如何理解政法》一书反复强调并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方法论问题(理解政法的方法),因此《如何理解政法》一书的方法论意义同样不可忽视。黄文艺教授在书中展现出一种“整体主义”方法论进路,试图将政法范畴与政法体制、古典政法传统与现代政法实践、政法原理与政法技术等结合起来考察,“自觉地将法律(法治)现象置于整个政治—社会体系中理解,置于法律(法治)与政治的必然联系中理解”,以期能够更为全面客观地理解政法。因此,正确理解政法需要打破以往基于西方视角形成的理论偏见,重新从内部视角观察中国政法实践。这种内部视角的观察要求我们必须整体把握政法概念、范畴、传统以及原理等诸多关键性要素,在此基础上对政法实践进行经验概括和理论提升,使那些在外部观察中看似矛盾或难以理解的现象,获得逻辑自洽的理论解释。中国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原创性政法经验,但由于这些政法经验主要表现为行业性语汇、操作性经验以及默会性知识,因此给研究者们造成了壁垒和困难。《如何理解政法》一书则提供了经典的“整体主义”方法论示范,对研究者们的学术总结和理论概括颇具启发意义。例如,针对当前正在进行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综治中心“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我们就可以借助这种“整体主义”方法论进行研究,从概念、范畴、传统和原理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和概括。在概念范畴层面,我们可考察“综治”概念的历史发生过程,梳理古代“政刑”范畴下多元治道结合观念,近代政法范畴下法律治理技术相互配合思想,以及现代政法范畴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思想;在传统层面,当代中国政法实践中所提出的“综治”理念实际上源自于古典政法传统下的综合为治思想,是传统中国法律与其他治道之间相辅相成关系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原理层面,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体现出党管政法、以人民为中心、综合治理、预防性治理、情理法融合等多重政法逻辑。通过这种整体主义方法论,我们可以对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验进行理论诠释和学理分析,从而建构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当然,作为政法基础理论的开创性著作,本书也为学术界留下了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例如,如何构建中国政法实践与西方法治理论的具体对话机制,特别是作为对话前提的“政法”一词的翻译问题,急需我们深入研究解决。有关“政法”的现有翻译方案主要有“politics and law”“political and legal affairs”“judicial and law enforcement”等,这些词语均不能准确表达中国语境下“政法”的准确含义,因此我们需要在把握中国“政法”特质的基础上,采取一种更为立体、综合的翻译方案,以便为国际社会所接受,为中西方对话奠定基础。再如,政法体制在数字化时代面临的挑战与转型、政法工作现代化等问题,也有待我们进一步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毋庸置疑的是,黄文艺教授以其系统而深刻的理论工作,为中国政法理论的自主性建构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后续研究开辟了广阔领域。
总之,《如何理解政法》一书不仅是一部学术力作,更是中国法学界理论自信与话语自觉的重要标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瞩目成就的今天,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设迫在眉睫,需要学界同仁奋力推进。这种立足中国实践、融通古今中西的理论探索,其价值将随着时代发展而日益彰显。
(作者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