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合肥令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世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人徐丹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5]1039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吉安湘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安徽友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申请人艾婷婷、秦玉红、周祖清3人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5]1043-1045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巢湖市颐真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人金鑫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巢劳人仲裁字870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巢湖市颐真园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申请人朱家欢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巢劳人仲裁字86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江苏乾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镇江绿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5)镇裁字第051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镇江仲裁委员会


  (2025)镇裁字第0625号 上海宏远贝雷建设有限公司:本会受理镇江市京口鹏程交通工程配套营销中心诉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2025)镇裁字第0625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镇江仲裁委员会


  倩影电子商务(惠州)有限公司、广州妆裕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詹凯悦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2675号)已审理终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主要内容: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三江珠宝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倩影电子商务(惠州)有限公司及第三被申请人广州妆裕商贸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共同支付申请人詹凯悦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的工资32000元。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倩影电子商务(惠州)有限公司、广州妆裕商贸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肖倩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3964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月28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东泛服匠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蔺波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3908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月28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镇裁字第0286号 安徽省永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会受理江苏百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会(2025)镇裁字第028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即视为送达。

  镇江仲裁委员会


  屈磊:本委受理颜斌诉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2025)镇裁字第1004号,现依法向你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限期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委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十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仲裁委员会


  王春雨:本委受理陈嘉辉诉你委托合同纠纷案(2025)镇裁字第10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员选定书、限期举证通知书、组庭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委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十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不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镇江仲裁委员会


  山东恒舍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孟永军与被申请人山东恒舍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2025)德仲裁字第24号],现依法向你方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回执等。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选定仲裁员回执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5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开庭时间为2026年2月2日14时,地点为本委第二仲裁庭。如你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德州仲裁委员会


  贾争光:本委对申请人中宏基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贾争光(公民身份号码371422198403274016)、张春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5)德仲决字第92号决定书。请你方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德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炎焱焱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森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4001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月27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张淑妍:本委已受理深圳市润雨造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罗劳人仲案【2025】3966号)。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本委定于2026年1月29日14时30分在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3号楼三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株洲泳之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我机关于2025年8月29日接到劳动者肖伟等21人投诉称你单位拖欠工资167593元。现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事先告知书》( 株天人社监理告字〔2025〕65号),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支付肖伟等21人工资共计167593。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高新大厦231室

  联系人:王晟、刘金格   联系电话:0731-28665955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叶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申请人周兵华与你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衢仲裁字第113号裁决书。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见本公告后可到本会签收上述材料,地址: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A座3楼,办案秘书联系电话:0570-3068166)。

  衢州仲裁委员会


  本会于2025年12月5日刊登的“谭丽琼与佛山市和元熙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戴才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应为:(2025)佛仲字第2799号;刊登的“黄海全与苏桂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应为:(2025)佛仲字第1711号,特此更正。

  佛山仲裁委员会


  (2025)浙0282强清3号  2025年10月24日,本院根据宁波商正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宁波宜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为宁波宜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管理人。宁波宜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接到管理人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区新晖路777号043幢21楼2111-2112室;邮编:315000;联系人:陈国豪,13056755375),未接到管理人通知书的自刊登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宜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公司账册等财务资料,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民事制裁。宁波宜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5)浙0226破34号  本院根据李学习的申请于2025年11月21日裁定受理宁波信亦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佳兆律师事务所为宁波信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信亦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1月15日前,向宁波信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777号043幢21楼2111-2112室;联系人:陈律师;电话:1305675537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信亦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宁波信亦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6年1月28日下午2时在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浙江省宁海县跃龙街道天平路1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


  催收通知书

  李博林、山东新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根据郭彩花与你方2015年3月29日签订的借款协议,郭伟、李建树作为变更后的债权人,你方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偿还完毕郭伟、李建树借款260.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还款账号:6235735000001153335.户名:李建树,开户行:中国银行邯郸市丛台中路支行。截止到2025年12月8日,你方尚有260.4万元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归还。请你方履行还款责任,还清借款本息。特此通知。


  公告

  广东百壮汽配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百壮汽配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天河兴华综合服务中心留存有土地租赁保证金余额38229.24元(人民币)和暂存款91597.18元(人民币),共人民币129826.42元。现广州市天河兴华综合服务中心拟注销,为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广州市天河兴华综合服务中心向我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并已于2025年12月1日将人民币壹拾贰万玖仟捌佰贰拾陆元肆角贰分(小写:¥129826.42元)的款项提存于我处。现我处特公告如下:请广东百壮汽配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前来我处领取上述提存款项,领取提存款项时请带齐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他人代领时可提供复印件)、公章、土地租赁协议书原件领取,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则需要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书上需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若上述提存款项从提存之日起五年内无人领取,将被视为无主财产,上交国库。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

  2025年12月2日

  公证处联系人:陈金琪,联系电话:020-3878079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210号一楼广州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