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昌乐县检察院:精准检察履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本报讯(通讯员张艺秋 姜雪莹)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拔除了公司内部的‘蛀虫’,帮我们追回全部损失,我们的生产又能正常运转了!”近日,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某制造企业负责人握着检察官的手感谢道。
“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是破坏市场秩序的‘毒瘤’,既侵害企业利益,也扰乱市场秩序,我们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固定采购台账、银行流水、供应商往来记录等关键证据,案件办结后针对企业采购环节漏洞给予法律建议。”承办检察官说。最终,通过冻结涉案账户、追缴违法所得,为企业追赃挽损40余万元。这一幕,正是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生动实践。
精准履职,当好公平竞争的“维护者”
昌乐县检察院始终保持对涉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依法从严惩处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犯罪,保障市场经营秩序。聚焦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公平秩序的突出问题,精准打击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帮助企业纾解“内忧”,维护规范廉洁的内部治理环境。此外,加大对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创新主体的全方位司法保护。
今年以来,共受理审查侵害企业利益犯罪24件,企业内部腐败案件16件,其中1件获评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事例。
依法监督,当好企业权益的“守护者”
开展涉企案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活动,坚决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该立案却不立案”以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查扣冻”财产等问题,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性措施。此外,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执行不当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在安全生产、反垄断等领域,审慎探索涉企公益诉讼,既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注重保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活动开展以来,办理涉企刑事监督案件12件、涉企民事监督案件2件、涉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件。
优化机制,当好亲商护企的“服务者”
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建立健全与工商联、商会的常态化联络机制,设立检察服务联络点,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零距离”了解企业诉求,提供精准法律咨询,邀请企业家以参加开庭观摩、公开听证等方式,找准检察服务的方向和重点。建立员额检察官联系民营企业机制,选派包括院领导在内的检察官定点联系本地民营企业,实现一对一联系、常态化联系,为企业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帮助。
下一步,昌乐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优做强各项涉企检察工作,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鲜明的底色、最核心的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检察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