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让信任输给“时间差”
近日,上海市民顾女士手持1997年的两张定期存单到银行兑付,自2025年6月提交申请起,三个月过去仍无明确答复。银行先是以“调阅原始凭证工作量大”为由延迟办理,后称当年系统无法输入“珮”字,存单用“佩”字手动修改敲章致信息错乱,即便多部门跨区域查找,最终仍以“查无此单”拒绝兑付。
这两张标注“自动续存”的合法存单,本应依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予以兑现,却因年代久远及技术遗留问题而陷入僵局,既令人唏嘘,更折射出部分金融机构处理历史业务时的责任缺位。
金融机构承载公众信任,存单作为债权债务合法凭证,兑付效力不应随时间打折。顾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老存单难兑现”“旧存折查无记录”事件频发,部分银行动辄以系统升级、档案归档、人员变动拖延,将举证责任与时间成本转嫁给储户。这不仅违背商业银行法关于存款兑付的法定要求,更损害金融行业公信力。
从法律层面看,商业银行法明确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民法典也清晰界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存续与履行。存单只要真实有效,银行就有无条件兑付义务。即便因时间久远出现信息不匹配,银行也应主动担起核查责任。在顾女士案例中,银行既无充分核查措施,也无替代解决方案,本质是责任意识缺失。
对金融监管部门而言,需针对“老存单兑付难”这类历史遗留问题出台明确指引。一方面,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专门历史业务核查机制,规范老旧凭证验证流程,明确核查时限与反馈标准,避免储户“无限等待”;另一方面,加强对金融机构履约监督,对无故拖延、拒绝兑付者依法追责,维护储户权益。同时,可推动行业历史数据整合共享,用技术打通不同时期、不同系统的数据壁垒,为解决问题提供支撑。
金融机构更要正视责任,摒弃“拖延了事”心态。每一张老存单背后,都是储户数十年的信任与托付,妥善兑付既是履行法律义务,更是维护品牌形象的关键。银行可组建专业历史业务处理团队,优化核查流程;对系统问题导致的信息偏差,主动与储户沟通,通过补充举证、第三方验证等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此外,还可公开历史业务处理指南、设专门咨询通道,为储户提供清晰指引,减少沟通成本。
“老存单兑付难”看似是技术、历史问题,实则是责任、态度问题。唯有金融机构主动担当、监管部门强化监督、储户理性维权,三方形成合力,才能让老存单不再是“麻烦单”,让金融行业契约精神真正落地生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