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如我在诉”意识答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时代考卷

  2024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3.1亿,预计2035年之前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超过全国人口的30%。如何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作出积极的应对,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体多方面的诉讼需求,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纠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如我在诉”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诠释,更是法院干警迎接人口老龄化时代大考中“审题”“破题”“解题”的不二法门。

  以“如我在诉”意识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做到正确“审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确定为国家战略。“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树牢“如我在诉”意识,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将“规划图”转化为“施工图”,推动人民法院保障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细,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坚持问题导向,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一些涉老纠纷表面上看,提出的是财产分割、精神损害抚慰金、赡养费等金钱支付请求,可究其根本则是夫妻间、亲族间心理和情感方面的纠葛,更深层次的精神需求隐没其中。因此,在处理涉老纠纷时,更重要的是将难断的“家务事”作为一项有感情的生动图景予以综合考量和应对。贯彻“如我在诉”意识,必须要积极探寻老年人的真实想法,抓住问题的关键核心,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依法维护老年人享有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老诈骗,常态化开展涉老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如我在诉”意识紧抓有限的窗口期,做到有力“破题”。今年3月,民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预计从现在到2035年的10年时间,是本世纪剩余时间内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较低的时期,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必须秉持“如我在诉”意识,全面辩证看待人口老龄化问题,系统谋划、科学施策,探索推进涉老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工作。重点针对养老消费、赡养与继承、金融理财、保健养生等涉老领域加强风险防范,做好普法宣讲、专业咨询、专项指导等工作,提升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鼓励支持退休法官参与案件调解等工作,用老年人听得清、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最大限度实现法律关系及情感关系的共同修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只是人口结构变化,也是整个经济社会文化的重塑性转变,老年人对法治的诉求和需求也与日俱增且日益多元。例如在退休年龄延迟的情况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亦将逐步提高,其直接带来的法律问题包括:老年人的年龄认定标准是否应相应提高;健康状况较好的低龄老年人发挥余热、参与劳动的获得报酬权如何保障;弹性退休年龄之下“退休返聘”的工资待遇等如何认定。可见,涉老案件审理情况,是人口老龄化发展和社会治理情景的侧影描摹,更是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数据基础和举措依归。唯有发挥“如我在诉”意识,才能看到老龄化蕴藏着的发展机遇,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培育发展新动能。

  以“如我在诉”意识对标“老年人幸不幸福”,做到周密“解题”。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很重要的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老年当事人参与诉讼维护权益的主要障碍是身体健康状况下行、听说读写能力退化、新型技术运用较少等多元化、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以遵循“如我在诉”意识,办理涉老案件时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比如,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服务方式,用司法温度消弭“数字鸿沟”,保障老年人享受适老化的司法服务。在审理涉老案件时应提升“如我在诉”意识,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鼓励家庭成员更加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常回家看看”成为子女的行动自觉,倡导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更加关注对老年人的安全保障,推动形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氛围,在法治轨道上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提供法治保障,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