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王蓉)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和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及价值导向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近年来生效的6个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法表示,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近年来,利用射钉器改制火药枪行为在部分地区较为普遍,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以此杀人、伤人的恶性案件,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惩治涉枪涉爆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据悉,本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涉及持射钉器改制的火药枪致人轻伤,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通过网络非法买卖、邮寄改制后的射钉器主体及配件等,这些行为均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不稳定因素。6个典型案例分别为吴某祥非法制造枪支案;何某等非法买卖、邮寄枪支案;罗某甲非法制造枪支、罗某乙非法持有枪支案;陈某明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制造枪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张某斌非法持有枪支案;孙某刚非法制造枪支案。
“严格依法惩治射钉器改制火药枪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最高法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刑罚打击震慑力,积极排除涉枪隐患,促进形成严管严控枪爆物品的广泛社会共识,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同时,也鼓励广大民众积极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