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书院文化与传统乡村治理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中期。最初使用这一名称的是官方学术机构,其任务是帮助皇帝了解经史典籍、举荐贤才和提出某些建议,供皇帝选用和参考,兼有藏书的作用。后来,为了夸耀乡里,一些文人也将自己的藏书治学之所称为书院。书院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教育机构出现于北宋。早在北宋初年,诸如岳麓书院、白鹿洞书院、石鼓书院等著名书院便一一建立,并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在此之前,以草堂等为据点进行讲学传道的传统在枫桥便已有显现。

  至南宋时期,书院文化又呈现出新的特色。书院教育不是简单的知识传授,而是关乎地方教化的存续。同时由于当时的理学并不为官方认可,理学家们为使其思想能在更大范围内传播和存续,也只能借助书院这一教育机构,以期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更多的理学家在书院当中“传道授业解惑”,理学与书院关系更密切,双方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和持续发展,理学家所持有的乡治观点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传播并深化,理学大师朱熹便曾四次来到枫桥义安精舍传经讲学。入元之后,元政权虽然由北方游牧民族所掌握,但是其对于汉族长久以来形成的文化未有严格限制;有时为拉拢汉族的文人,元代统治者甚至对书院采取一种重视、奖励和保护的态度。元初朝廷诏令、褒奖天下广立书院,将名贤先儒经行之所设立为书院。不仅使书院免受侵扰,同时也使书院的数量大大增加,几遍天下。在这一大背景之下,诸暨书院文化在南宋至元代期间也顺利步入新阶段,并进一步发展成为宗族与社会各阶层人士传承学术思想、构建文人圈层的中心地带。明初时地方社学尚不成规模,教育由官学领导,国家为网罗人才大力建设官学,在城镇和乡村建设大量开蒙的社学机构。明代中期,诸暨的书院开始进入发展阶段,与官学一样在乡间教授学龄儿童基本文化知识和道德伦理概念。


  鸿儒贤达聚枫桥

  随着经济与文化的发展,至清朝又有诸暨毓秀书院、诸暨达才书院、诸暨同文书院、诸暨翊志书院、诸暨景紫书院等。《乾隆诸暨县志》记载:“国朝崇尚文教,加意各省书院,频年以来,自通都大郡,下至荒州僻邑,各以书院、义学为首务。”足见诸暨书院办学规模。以书院为根据地进行讲学传道的传统在诸暨书院中逐渐显现,众多烜赫一时的鸿儒贤达,纷纷受聘于书院甚或自建书院以施教授业。如枫桥景紫书院,位于枫桥镇铺前街(今学勉路),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由陈凤锵(同治丁卯举人)、陈谲声(光绪丙戌进士)叔侄共同创办。其址原为宋义安县署。东侧有紫阳精舍,为朱熹讲学之处,为纪念“一代宗师,巍巍紫阳”,故定名为景紫书院。书院初创,聘何蒙孙、陈达夫,遴选教师皆为乡间名儒。陈蓉曙手订书院院规,以经史作为学生必修课程,提出“经史穷本原,努力谋建树”的主张,以“礼义廉耻”为办学宗旨。清代,枫桥各乡均创办书院和义塾。如永宁乡有朝阳书院,枫桥镇有景紫书院、枫桥义塾,骆家有骆氏义塾。《宅埠陈氏宗谱》内收录有《义学记》一文,“陈氏,故暨阳望族也,清白儒门,科名旧第,楹书可读,家钵相沿盖,迄今未坠焉。”陈氏作为当地望族,开设义学,为捐田劝学等事,“凡谢家宝树之姿,炳焉蔚萃皆文正之助”,“捐田五十尽入宗祠”,“族之良规,涵育多方”当地学风,仰其甚多。


  蒙以养正惠民风

  族学与义学同属民间办学,人员构成上更靠近宗族为教育组内子弟兴办的学堂。百姓自幼入读便接受儒学的熏陶,对孩童的启蒙教育与儒学民间化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即所谓“蒙以养正,圣功也”。“蒙以养正”就是指在幼童智慧蒙开之际就给予其正面的教育和影响,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而培育其优良的思想品德。古代的私塾教育,塾师为收学费方便,开蒙期限一般定为三个月。这三个月内,幼童可以学上千字和基本的算式,三个月后许多贫民子弟无力继续于书馆私塾学习,会早早投身商贩工徒谋得生计,其所受的三个月蒙学教育可能是他们一生中最正规的学校教育,其所读的蒙学读物或许是他们一生接触最多的书籍。而恰恰是这几个月短暂的教育历程和几本不起眼的蒙学读物,奠定了其思维方式和思想的基础,指导着他们一生的行为。人格修养就在潜移默化之中扎根于幼童心田,奠定了文化认同的基础。综上所述,士绅构建起儒家道德伦理与当地民风民俗的结合点,将道德伦理并以诗歌文章、仪轨章程等形式濡染民间日常生活,最终达到移风易俗、教化民众的目的。同时也将儒学与社会发展相联系,通过发展新的人伦关系,丰富儒学思想,赋予其新的生命力。无论是祠庙,抑或牌坊、士绅的记文、地方志的记载等表彰方式,都使道德典范得以在时间与空间中扩展,超越时空,引发人们对于道德观念的思考。


  耕读传家治人心

  由于古代枫桥地区较早进入了中央政权的控制范围,它与外界的文化交流也颇为频繁,是历代文人墨客经常造访的地方。历史学家司马迁、书法家王羲之、诗人白居易、理学大师朱熹、哲学家王阳明等足迹遍及枫桥,使这里成为文化交流与文化发展的名镇。这为枫桥当地重视文化、崇尚教育奠定了重要的基础。南宋以来,枫桥士人崇学之风世代相传,建楼藏书成为一大特色。古代印刷业还不发达,众多的文化典籍和私人的著述,主要靠手抄传刻才能流传下来。枫桥镇作为越州人文荟萃之地,宋元以来,就有私人校勘书籍。明代时,著名的校刊家有王永贞、陈柏轩、陈于朝、骆问礼等。同时,枫桥建楼藏书亦蔚然成风,宋代有寄隐草堂、梯山草堂、杨蔬园。元代有杨氏万卷楼、陈氏日新楼。明代有骆氏溪园藏书楼、陈氏宝书楼、骆氏万一楼。清代则有畸园授经堂。宋元明清四代,枫桥名贤辈出,王冕、杨维桢、陈洪绶“枫桥三贤”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三人人品高洁,垂誉后世。《宋文宪公全集》卷二十七有《王冕传》。王冕出身农家,但品格特异、聪颖好学,经过自己的苦学,终成通儒。王冕也以其高尚的人格对当地文化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他的书画与诗文作品中,更在于他们对道德操守的坚守和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其人格魅力和道德风范成为当时社会的楷模和范式,对后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王冕最为著名的诗作《墨梅》便是其坚韧和正直人格力量的重要体现,这种力量通过作品会首先传达给当地民众,对当地社会道德观念产生积极影响。在这种精神的感染下,当地自然会逐渐形成崇尚正直与高洁的风气,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道德和正义,社会风气因此得以荡涤和改善。明代时枫桥文风鼎盛,陈、骆两姓,科甲相继。陈性学历任广东、陕西等地布政使、按察使长达数十年,政绩斐然;骆问礼历任给谏都事中、湖广监察使副使,为官清廉。此外,列入九卿的有太仆寺卿陈殷、太常寺卿骆方玺;知府、知州、知县多达30余人。

  综合而言,枫桥千年的文脉积淀与醇厚的教化之风孕育了具有较高素养的民众。以尊师重教、耕读传家为中心的耕读文化以及诗文大家的作品与人格,哺育了枫桥人相对较高的人文素养。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修身齐家”“正己化人”等理念,在以耕读传家为特色的枫桥极其突出,枫桥人以此处理人际关系,源于他们的生活逻辑和生存经验。在地方治理方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地方风俗习惯的形式承载着百姓朴素的理想期许,规范着百姓的自我行为,彰显着枫桥人的智慧。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待人处世之道,强调公平的朴素对等,强调社会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支持,将“帮别人就是帮自己”等理念贯穿于心,将人的价值放在社会中去认识,由此推动“治身”与“治心”相统一的自律成为习惯。以人为本、以德服人、以和为贵的传统深刻融入枫桥群众的历史血脉之中。

  枫桥世代书香,遵循诗礼之训,如遇事端更倾向于以温和商榷、相互宽让的方式解决,这种共商共议的故习为现代基层协商民主构建起稳固的人文支撑体系。从一定意义上讲,“枫桥经验”的产生更多的是对传统文化的认可和传承,更多的是群众对自我规范的不断坚守。

  本文为诸暨市法学会委托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理论与发展创新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