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山阴县检察院:持续加强涉水领域法律监督扎实推进“河长+检察长”机制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刘敏) 为落实山西省第4号总河长令及朔州市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推进母亲河复苏与幸福河湖建设的决策部署,近日,朔州市山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健联合县水利局局长麻鹏斗带队开展巡河工作,实地督导桑干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防汛安全工作,以“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的协同模式,助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
此次联合巡河是山阴县检察院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智慧巡河”,运用大数据分析、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二是加强跨部门协作,联合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河湖塑料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形成保护合力;三是强化以案释法,结合“世界水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河湖保护,营造共治共享氛围。
巡河组一行沿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徒步巡查,实地走访查看了河道水质、岸线管护、防洪设施及周边生态环境状况,对河道行洪能力、堤防稳固性、排污口整治成效等进行全面排查。
据了解,桑干河是山阴的“母亲河”,其生态修复十分重要。近年来,山阴县实施了湿地恢复、水源涵养等工程,桑干河国家湿地公园已成为候鸟迁徙的重要驿站,山阴县检察机关通过办理涉河公益诉讼案件,助力桑干河从昔日盐碱地蝶变为国家级生态名片。
“河湖安澜则生态兴。”吴健表示,山阴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巡河为契机,紧扣“百县百河(湖)”建设目标,持续加强涉水领域法律监督,为把桑干河早日建成“流动的河、安全的河、绿色的河、幸福的河”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