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构建责权利体制机制 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乱象
《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为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提供有力保障,其中构建完善的追责体系、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成为关注焦点。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增强,医疗科普热度不断提升。“自媒体”凭借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等特点,成为医疗科普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然而,一些“自媒体”账号为博眼球、谋私利,表面科普背后全是“生意”:有的伪造专家资质,堂而皇之地向用户推荐药品;有的借科普名义违规导医导诊、线上问诊……这些信息不仅无法起到科普作用,反而会误导公众,污染网络环境,对公众身心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信息发布传播行为,近期,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支持专业医疗科普内容生产传播,防范虚假医疗科普信息误导公众,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一举措犹如监管利剑出鞘,为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提供有力保障。其中,构建完善的追责体系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它将如何重塑“自媒体”医疗科普生态,值得深入探讨。
构建追责体系,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乱象
医疗科普行为是以提高公众的医学健康科学素养为目的,通过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生产传播预防或治疗疾病等相关知识的行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自媒体”医疗科普蓬勃发展,众多“自媒体”账号涉足医疗科普。这本是提升公众医学健康科学素养的好事,但一些无资质的“自媒体”账号为博眼球、谋私利,却肆意制作、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比如,有“自媒体”账号声称某种未经科学验证的偏方可以治愈癌症,误导患者放弃正规治疗,延误病情;有的“自媒体”账号打着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幌子,在同一页面或同时展示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诱导消费者购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通知》从多个方面构建了“自媒体”违规进行医疗科普的追责体系。
资质认证方面的追责。《通知》要求网站平台进一步完善医疗“自媒体”账号资质认证工作。对申请相关资质认证的“自媒体”账号,要区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学院校人员、医药研发机构等不同医疗领域人员类型,分类开展账号资质核查。例如,对于医疗机构从业人员,需核查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等资质证件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若平台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质核查,导致无资质账号通过认证并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平台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样,“自媒体”账号运营者若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一旦被查实,将面临取消账号资质认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内容发布方面的追责。在内容发布上,《通知》要求“自媒体”账号对发布转发医疗科普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引用转载专业医疗科普内容、医疗安全等旧闻旧事、借助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医疗科普信息等,需严格标注信息来源或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得随意拼接发布不准确信息。若“自媒体”账号违反规定,发布虚假、误导性医疗科普内容,平台应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等梯度措施。若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公众健康受损、财产损失等,账号运营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广告发布方面的追责。严禁“自媒体”账号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等广告。《通知》明确,“自媒体”账号介绍健康知识时,不得在同一页面或同时出现相关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对于违规变相发布广告的账号,平台要坚决清理相关信息,并对账号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对互联网商业营销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追究广告发布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追责体系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对此,《通知》构建了针对不同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体系。
网站平台:关键“守门人”。网站平台在“自媒体”医疗科普追责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是第一责任人。平台要建立从资质审核到违规处置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在资质审核环节,不仅要对申请认证账号的各类材料进行严格比对核查,还应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信息查询渠道,对医生、护士等执业信息进行查验比对,防止虚假认证。在内容审核方面,要利用技术手段,如开发人工智能审核工具,识别无资质账号和虚假医疗广告。同时,平台应设立便捷的举报通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账号,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依法依约采取梯度处罚措施,绝不能姑息纵容。若平台未履行好这些责任,导致大量违法违规信息传播,将面临网信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业务、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监管部门:强力执法者。各级网信、卫健和市场监管部门在追责体系中扮演着强力执法者角色。网信部门负责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自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对平台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医院加强对医务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对存在不良网络行为的医生等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同时,持续加大相关医疗科普知识供给力度,为公众提供更多权威、专业的健康知识。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强化互联网商业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各部门之间要加强联动执法,形成监管闭环,确保追责体系的有效运行。
“自媒体”账号运营者:直接责任人。“自媒体”账号运营者作为医疗科普内容的生产者和发布者,是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合法性。有资质的“自媒体”账号要在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强化认证信息展示,接受公众监督;发布内容时,要准确标注信息来源,不得违规变相发布广告。同时,“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的医疗科普知识,为提升公众健康素养贡献力量。
公众:监督参与者。公众在“自媒体”医疗科普追责体系中是监督参与者,应提升自身健康素养和辨别能力,学会甄别“真医生”与“伪科普”。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医疗科普信息,要积极向平台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公众的广泛参与能够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自媒体”账号运营者和平台强化自身行为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自媒体”医疗科普环境。
总体来看,构建“自媒体”医疗科普追责体系意义重大。短期来看,它能够有效遏制当前“自媒体”医疗科普领域的乱象,净化网络空间,保护公众免受误导性信息的侵害。长期来看,有助于重塑“自媒体”医疗科普生态,建立专业、权威、可信的医疗科普传播体系,提升公众的医学健康科学素养,更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为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医药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医患办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