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积极推动被动裁判向主动治理转型
本报讯(记者刘永强 □王振东) 近年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以实质解纷为目标,探索构建“未诉先防—多元解纷—实质解纷”全链条治理体系,实现从被动裁判到主动治理的转型,在黑土地上书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为构建“未诉先防”新格局,实现从“被动接”到“主动治”的转变,船营区法院积极强化基层法庭纠纷预防和萌芽化解能力建设,其中大绥河人民法庭依托“法官进网格”“无讼村屯”创建,常态化开展全域纠纷隐患摸排,3年开展专项排查150余次,干警足迹遍布辖区49个村屯,提前化解群体性矛盾11起;积极推动建立“庭长列席乡镇党委会”制度,使法庭干警切实发挥“法治参谋”作用,为乡镇党委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定期向乡镇党委发送矛盾纠纷成讼情况、类案纠纷审判白皮书等,将司法研判嵌入治理前端,让司法服务更为精准。
为破解基层解纷力量分散问题,船营区法院主导构建“一庭两所一办”联调机制,通过打破辖区部门壁垒,整合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资源,以多元协同构建解纷“矩阵”,并在2024年拓展为“三联”(联排、联调、联执)工作机制,形成资源协同、责任共担的解纷共同体,推动前端治理能力大幅增强,使矛盾消弭于萌芽,将纠纷化解于前端。其中,2022年处理的吉林市某农机有限公司与船营区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入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农典型案例。
在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中,船营区法院主动融入大格局,持续引导基层法庭大力推行“非诉解纷优先”引导机制,通过法治宣传、流程公示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程序;大力推行“靶向普法”,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效,通过审理“种子纠纷案”以案释法,带动农资类案件主动履行率跃升至92%。
为聚焦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船营区法院以“立调审督执”一体化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以“四三二一”实质解纷工作法着力破解“执行难”和“程序空转”,通过探索“五阶段三坚持”直接执行工作法建立“督促履行”闭环,从源头预防到执行阶段全程施策,确保纠纷化解彻底、权益兑现实在,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