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循环经济促进法律制度”调研及普法活动
本报讯(记者韩美玲 王蓉 □周洋) 近期,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循环经济促进法律制度”调研及普法活动,中国—东盟自贸区绿色发展法律制度调研及普法团队赴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开展调研及普法工作。
在钦州中院,普法团队参观了商事审判庭、自贸区巡回法庭,并就涉东盟案件进行交流。在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普法团队与园区制度创新局、贸易物流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等有关负责人,就跨境数据流通、绿色金融、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等议题展开讨论,探索“双碳”目标下的产业优化与法律衔接路径等,以推动产业链绿色化及产品合规出口。
下一步,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将持续深化与法院、园区及东盟机构的合作,以法治保障跨境循环经济,以制度推动绿色产能输出,共同绘就面向东盟的“零碳丝路”,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