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白河县探索县域政法工作现代化新路径

党建引领聚合力 政法赋能促发展


  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坚持党建引领政法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这条主线,扎实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形成了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政法工作新亮点。


  “区域联防”织密平安网

  “近年来,跨省流窜刑事案件发案率持续下降,2025年以来更是实现了跨省流窜案件零发案。”白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河说。这位长年与跨区域犯罪“打交道”的老民警,最清楚这份变化背后,是一张越织越密的“区域联防”平安网。

  地处陕鄂交界的白河县,边界治安曾一度面临难题。2023年8月,一流窜盗窃团伙在陕鄂多地疯狂作案,连续盗窃烟酒商行、机动车。白河公安迅速启动“一站五所”跨区域警务协作平台,白河县公安局下卡子公安检查站、麻虎派出所与湖北省郧西县公安局羊尾派出所联动,信息“秒级传递”,卡点同步布控,短短3天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破获5起积案。

  陕鄂两地跨区域高效协作,源于白河公安构建的多层次“区域联防”体系。针对边界治理痛点,白河县公安局以“协同治理”为理念,把过去“各自为战”的碎片化执法,整合成“跨区域警务协作、多部门联动执法、服务与防控融合”的立体化机制。这张平安网不仅能抓贼,更能保护生态。两地公安机关联合农业、渔政、水利等部门大力推进汉江共管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防治理”机制,“执法船巡航+陆地车巡+无人机空巡”成为推进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的常态,共同守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2024年以来,该县边界刑事案件下降80%,治安案件下降60%,群众满意度攀升至99%。从打击犯罪到守护生态,从跨省协作到服务民生,从“一站五所”联防,到“生态警务”护航,陕鄂公安的“区域联防”就像汉江的堤坝,牢牢守住了边界的平安与和谐。


  “专业+专班”服务促发展

  “在政法工作携手共进的征程中,我们满怀诚挚之心,向贵委及白河县委政法委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近期白河县委政法委协助山东省栖霞市委政法委、栖霞市公安局共同处理‘1·11’案件白河县仓上镇、冷水镇两人意外死亡善后事宜的工作中,白河县委政法委给予了我们大力支持与宝贵帮助,为推动区域政法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4月5日,陕西省安康市委政法委收到了山东省栖霞市委政法委发来的一封感谢信。

  今年1月10日,白河县仓上镇秦某、周某在栖霞市金谷矿业矿洞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意外死亡,事故发生后,家属在主张维权过程中有过激行为,已影响到涉事企业正常生产生活和当地政府正常办公秩序。3月22日,栖霞市委政法委致函白河县委政法委,请求派员协助共同处理本案善后事宜,白河县委政法委派出6人组成的工作专班前往栖霞市开展工作。后经释法明理,两名死者家属及近亲属对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在全力抢救、善后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均表示理解和认可,在工作专班的努力下达成赔偿协议。“事故善后事宜处理好后,我们专班人员将两名死者家属及近亲属全部安全地带回白河县驻地,回归正常生产生活。”参与事故处理的白河县司法局茅坪镇司法所所长程文国说。

  据悉,近年来白河县司法局统筹基层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资源,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实行“专班吹哨、人员报到”机制,常态化做好外出创业和务工人员法律服务工作,组建法律维权服务专班,先后30余次赴省内外开展维权服务,成功化解一批重大矛盾纠纷问题,帮助群众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一说两讲”解纷新实践

  7月24日,记者走进白河县城关镇清风社区,几位人大代表、社区干部和法官正坐在一起,研判社区新一轮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工作。

  翻开社区“一说两讲”工作台账,其中一份调解书记载:2024年1月23日,潘某电话报警反映其父母合葬墓上的树被人砍断,民警经走访调查后证实为邻墓家属高某砍伐,潘某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后经社区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高某就所砍树一事向潘某赔礼道歉,并补偿潘某树木损失1000元,当场付清,潘某表示谅解。

  据了解,“一说两讲”即群众说事情、代表讲道理、法官讲法律。近年来,白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制定《关于选派法官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推动基层矛盾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推动法官工作室入驻全县11个镇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选派多名法官分别通过轮驻、预约等方式开展“一说两讲”工作,前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4年,该县“一说两讲”化解矛盾纠纷400余件,今年上半年化解纠纷130余件,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数字检察赋能乡村振兴

  5月4日,姜某力在自家门前被邻居王某华打伤,被送至白河县中医医院治疗,医疗费合计3万余元。其儿媳王某惠于6月19日到白河县综治中心反映姜某力的生活贫困问题,白河县“叫应帮解”工作机制专班办公室将该信访问题交办至白河县人民检察院。

  白河县检察院经核查后认为,申请人姜某力系建档立卡脱贫户、残疾人,属于重点救助对象,其生活困难情况符合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6月30日,白河县检察院决定对姜某力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给予救助金5000元。

  近年来,白河县检察院利用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防返贫工作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以数据池为基础,从获取的8万余条数据中筛查发现属于特殊群体而未被司法救助的72名刑事被害人救助线索,经研判后及时开展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