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广州贤德来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申请人张中心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5]633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合肥恒皖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人赵媛媛诉你劳动争议一案(皖巢劳人案字[2025]595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决。
巢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成都市康特恩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婷秋诉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鼎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79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2)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宏品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曹水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26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29日期间的劳动报酬5000元;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5-85238745)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帝梵希珠宝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王金峰诉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深圳市龙岗区帝梵希珠宝商行(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781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2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星跃天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769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9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3)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40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四川聚思力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卢胜华诉你单位(第一被申请人)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254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湖南中鼎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杜存俊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一案(皖淮濉劳人仲案〔2025〕6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皖淮濉劳人仲裁〔2025〕69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濉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福来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冉敏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103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5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福来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何琴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098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众健蔬菜产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和国昌诉你单位(第二被申请人)及深圳市和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571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1)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桃姐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翟仁明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784号),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向你单位依法公告送达调解建议书、开庭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9月22日9时30分在劳动仲裁(3)庭(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四楼40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不出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决。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宇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张多华等6人诉你单位的工伤待遇等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124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张多华等六名申请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85660元、丧葬补助金差额27380元;二、被申请人自2023年5月4日起按月支付申请人张多华、唐开富、张哲豪、张博文、张芯宜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出现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情形止,其中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898.38元,自2024年1月1日起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908.38元,此后每年按政府规定调整;三、驳回张多华等六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裁决书存在计算错误,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补正裁决第二项“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898.38元,自2024年1月1日起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908.38元”内容如下: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518.7元,自2024年1月1日起的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528.7元。因通过直接、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联系你单位及主要负责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4】124号)仲裁裁决书、仲裁补正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本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昆山祥辉装饰有限公司:关于崔枝龙投诉在你公司承包的稳得福精密机械(芜湖)有限公司厂房装潢项目中拖欠工资4800元一案。2025年6月25日以EMS邮寄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繁人社监履催字〔2025〕2号),但被你单位拒收。现依法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繁人社监履催字〔2025〕2号),请你单位在10日内履行支付义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盐田区美丽美业美容美发店(个体工商户)、闫康康:本委受理陈基敏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盐劳人仲案【2025】14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间与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盐田区美丽美业美容美发店(个体工商户)存在劳动关系;二、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盐田区美丽美业美容美发店(个体工商户)应支付申请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月2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2200元; 三、第二被申请人闫康康承担以上仲裁裁决的补充清偿责任。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山东金民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山东文登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威海德运健康管理科技有限公司、吕汶汀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威仲字第5069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5年7月11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何小强: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威海尚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4)威仲字第0470号裁决书。本裁决已于2025年7月14日生效,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鹤山市智远丝印有限公司:我会受理的(2025)威仲字第0137号申请人威海俊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你公告送达组庭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甘肃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贺海龙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现已审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28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电话:029-33356651。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墓搬迁公告
按照《关于成都市双流区2024年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川府土(成)〔2025〕53号)要求,需对原东升公墓牧山干渠以南50米以内7座墓穴搬迁至天府新区福山陵园,墓主姓名:刘茂奎,曾素华;彭金廷;孙觉松老师傅;高忠福;程朝友;两座无碑墓穴。因无法联系到家属,请墓主家属于公告发布之日30日以内,前往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办办理相关迁墓手续,逾期未办理,将以无主坟予以处置。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85810649)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