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平市全力做好非警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以“警源融治”工作延伸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触角


  “邹平市‘警源融治’工作机制通过派出所‘抓早抓小’、专职人民调解员‘定分止争’、律师事务所‘专业介入’,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稳控’全链条闭环管理,是深入推进‘心安邹平’建设的重要要求,也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和重要延伸。”近日,山东省邹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段书国在邹平市“臻邹到”警源融治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说。


  解题破题,提出新机制

  据悉,自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邹平市深入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网格员排查上报、线上平台接收及“12345热线”和“110”警情收到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施策。调研发现,2024年“110”接警中,“非警务矛盾纠纷”类警情占总警情数的30.8%,大量非警务矛盾纠纷不仅占用公安资源,也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非警务矛盾纠纷”类警情占比大的问题,邹平市创新探索“警源融治”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从各自为政向合成作战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从末端处置向前端防治转变,构建起“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新机制。公安机关通过警情分类处置实现精准分流,依托镇街“警源融治”中心,整合多元力量,实现矛盾化解闭环管理,既推动纠纷实质性解决,又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高位推动,责任压实

  5月29日下午,邹平市韩店镇“警源融治”调解室里,同村村民李某和王某终于握手言和。这起因地界纠纷引发两次肢体冲突、险些升级为刑事案件的邻里纠纷,在韩店镇“警源融治”人民调解队先后5次调解下,最终得以化解,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安心。

  如何将“信任之重”转化为“治理之效”?邹平市委、市政府坚持系统思维,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交出了让群众满意的答卷。

  邹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建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际,提出“警源融治”理念,印发《关于建立邹平市“臻邹到”警源融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确立“政府主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治理框架,将其作为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同时,推动17个镇街(含经开区)全部设立“警源融治”中心,作为综治中心的重要延伸和触角,要求各“警源融治”中心办公场所固定、人员力量到位、机制措施完善,组建“3+N”矛调队伍(调解民警、驻所律师、人民调解员+N种调解力量),有效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等专业力量。依托“警源融治”中心,对处警现场未化解的矛盾,通过“处警办案—矛盾移交—警源化解—部门联动—跟踪反馈”闭环管理,实现“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让民警从“万能兜底”的困境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打击犯罪中去。

  责任压实带来治理效能跃升,“警源融治”工作开展以来,邹平市各派出所民警日均纠纷处理75起,日均移交“警源融治”中心26起,矛盾纠纷类警情现场调解成功率提升9%,纠纷化解率提升18.7%。这些数据背后,是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既减轻了公安非警务警情工作压力,也确保了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矛盾纠纷化解有力有效。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解难题

  “矛盾性质不同,地域特点不同,解法自然不同,”邹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曰海说,“实事求是就是最大的治理逻辑。”自“警源融治”工作开展以来,邹平市各镇街根据工作实际,找出了自己的适用之路。

  邹平经济开发区组建由民警、网格员、驻所律师、房屋维修人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参与到调解当中,引用红外检测等设备力量投入矛盾纠纷化解,今年以来成功化解邻里矛盾纠纷87起,其中95%实现“当场化解不反复”。

  孙镇镇的经济发展以种植业为主,矛盾纠纷多与耕地相关,在做好个案“三色预警”处置的同时,派出所与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等联合开展涉土地警情的共性矛盾排查化解行动,通过审查土地承包合同、重新丈量耕地等方式,提前将潜在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累计摸排涉及6个村的2万余亩土地的承包合同。

  韩店镇创新实施人民调解队伍模式,打通公安机关和党委政府融合治理通道,建立“三级跳”机制;青阳镇制定《矛盾纠纷警情处置流程图》和《跟踪处置单》,疑难案件实现“党政联动解”,矛盾纠纷形成处置闭环……通过“警源融治”与地域实际的结合与碰撞,更多非警务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群众法治观念、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

  “要充分整合各方资源,服务群众更加便捷高效,让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办有法办’,借助‘警源融治’工作机制,将警情中非警务矛盾快速协同处理,是邹平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破题之举,夯实了基层治理根基,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邹平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泽广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