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违法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订坚持系统观念与问题导向,全面总结实践经验,主动适应发展新形势,从119条扩充至144条,并在总则中明确“治安管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综合治理”,将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此次修订的时代价值与深远影响,集中体现在新、正、善、智四个核心层面,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夯实坚不可摧的法治基石。
新法之新,在于其以精准之笔描绘时代图景,以周密之网守护公共安全。面对数字浪潮带来的无形之险与社会变迁衍生的有形之患,新法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敏锐与果决。它既将考试作弊、组织传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痼疾纳入规制,又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功能安全的行为及其“帮助犯”列入处罚清单,为网络空间清朗有序提供了坚强后盾。其所严惩的,是抢夺方向盘、干扰公共交通的“妄行”,守护了“一路平安”的民生期盼;其所规制的,是高空抛物、滥飞“低慢小”航空器等悬于城市上空的“利剑”,消除了群众“头顶上的忧患”。同时,新法还将虐待老幼病残、侵害个人信息、盗用冒用身份招摇撞骗等违法行为一并纳入治理范畴,构建起全覆盖、无死角的治安管理网络。这种立法上的主动作为,体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塑造社会秩序的治理理念跃升,让人民群众在时代变局中获得了更踏实、更可靠的安全感。
新法之正,在于其以严谨之态重塑执法程序,以透明之规校准权力天平。此次修订对执法办案全流程进行了系统性优化,旨在将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其行使不偏航、不逾矩。其所完善的,是立案、检查、扣押等环节的审批手续,以严格的内部制衡确保执法源头合法;其所强化的,是同步录音录像、集体讨论、法制审核等内置的监督机制,以技术之眼固定执法全程,以集体智慧防范个体偏差;其所扩大的,是行政拘留等重大处罚的听证权利,以开放的程序保障确保当事人的申辩之门更加敞开。新法还创新确立了异地询问、远程视频询问等现代化执法手段,向科技要警力、要效率。这一整套严丝合缝的程序设计,为执法权力划定了清晰边界,为公民权利筑起了坚实堤防,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让法治信仰在民众心中生根发芽。
新法之善,在于其以悲悯之怀倾力庇护弱者,以温润之光彰显法治温度。平安中国的内涵,不仅在于四海升平的宏大图景,更在于对一枝一叶、一老一幼的具体关情。新法以其细腻的笔触,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描绘出温暖的法治图景。为莘莘学子,它将学生欺凌明确纳入法律视野,既惩戒施暴者,又督促学校尽职,撑起校园法治蓝天;为老弱病残,它对照护人员的虐待行为严厉问责,筑起弱者尊严的坚实防线;为无助个体,它创设禁止接触令以抵御跟踪骚扰,将家庭暴力的干预从事后延伸至事前。新法还特别完善了涉未成年人的执法程序,规定了合适成年人到场、听取监护人意见、赋予未成年人听证申请权等,处处体现特殊保护。这种从普遍保护到重点倾斜的转变,深刻诠释了法治的人本主义精神,它所构建的平安,是充满人文关怀的平安,是捍卫个体尊严的平安。
新法之智,在于其以兼容之道实现宽严并济,以睿智之思促进罚教结合。良法之治,非唯有雷霆万钧之威,更兼具春风化雨之情。新法在惩戒与教育之间找到了精妙的平衡点,展现了高度的立法智慧。论其“严”,对未成年人严重或多次违法的情形依法适用拘留,体现了法律的刚性,有效衔接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起“惩戒—矫治—回归”的闭环管理;论其“宽”,建立了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为有轻微违法经历者扫除融入社会的障碍。新法还首次引入正当防卫条款,明确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彰显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鲜明价值导向。
徒法不足以自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回应时代需求、完善制度设计、强化人文关怀,为平安建设搭建了更为坚实的法治框架。从新增的各类违法行为规制,到执法程序的优化完善;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到对民生难题的精准施策,这部法律的每一处修改都彰显着“人民至上”的理念,凝聚着对维护社会安定的追求。不难预见,当这部承载着新时代使命的法律正式施行后,必将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把平安中国建设推向更高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