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黔两省边界县域法院携手多部门联调化解未成年人监护难题

司法温情守护“困境幼苗”


  “监护权终于确定了,以后我们会好好抚养他……”小鑫(化名)的伯父伯母声音哽咽,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一起横跨湘黔两省的未成年人监护权纠纷案,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法院与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人民法院携手多部门联调联动下成功化解,为2岁6个月的小鑫铺就了一条健康快乐的成长之路。


  揪心困境:

  两岁幼童身陷“监护真空”

  小鑫命运多舛,父母相继突发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原本幸福的家庭支离破碎。小鑫只得与视力一级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祖父胡某甲挤在狭小的廉租房里,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当地村委会了解到情况后,向天柱县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变更小鑫的监护权。

  “这个案件事关特殊群体,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一个家庭的未来,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务必寻求一条最有利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最佳途径。”天柱县法院院长吴秀恒在了解案情后表示,不能简单将小鑫的监护权判给民政部门并送往福利院抚养,要求承办法官深入调查了解小鑫的家属信息。

  天柱县法院干警深入社区,走访邻里,全面摸排小鑫的亲属信息。根据村委会反馈,其远在江西的外公外婆不具备抚养条件,但小鑫的大伯胡某乙在湖南省会同县安家。

  村干部和法院干警与胡某乙多次沟通,胡某乙表示愿意抚养侄子,但其家境困难,小鑫与其共同生活后,存在就医、就学和其他生活难题。并且胡某乙长期生活在湖南,跨省监护涉及两地政策衔接问题。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天柱县法院迅速启动湘黔边界县域法院司法联调协作机制,第一时间与会同县人民法院取得联系,一场跨省协作行动就此拉开帷幕。


  跨省联调:

  两地法院“如我在诉”解民忧

  接到天柱县法院的联调信息后,会同县法院院长王卫江带领团队走访胡某乙家。眼前的景象让来访人员揪心,胡某乙、梁某某夫妇自身已有两个孩子,梁某某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庭开支仅靠胡某乙打工勉强维持,若再抚养小鑫,无疑加重了生活负担。

  见此情形,天柱县法院与会同县法院当即建立双联机制,多次沟通会商,梳理出案件办理三大难点,即小鑫的跨省就学、医疗产生的费用,胡某乙家庭的经济补助等问题。两地法院联合向上级部门汇报,启动边界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同步对接两地民政、妇联、教育、医保等部门。

  一场特殊的联调会在天柱县法院召开。两地法院、民政局、妇联、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相关负责人、申请人、第三人齐聚一堂,专门就小鑫监护权变更及救助召开湘黔边界县域联调第二次会议。

  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就小鑫的监护权变更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会议最终达成共识,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由亲属抚养,在照顾上将更细心,更能保持家庭纽带,让孩子对家庭有归属感,更利于其心理健康成长,遂确定胡某乙为小鑫的监护人。

  同时,为确保小鑫的健康成长,两地法院、民政局等部门还就小鑫的特困补助以及读书问题、经济救助等事宜进行了详细沟通和安排。

  天柱县民政局当场承诺:“小鑫的特困补助每月1500余元按时发放,医疗报销绿色通道24小时开通,除医保报销外的自费部分,在政策内最大限度给予报销。”会同县妇联表示:“已启动‘点亮微心愿’专项救助行动,特别申请4000元救助慰问金,解决小鑫的燃眉之急。”会同县民政局表示:“将小鑫列为困难慰问对象,每年给予一定的慰问金。”两地村委会建立“双村联管”机制,共同呵护小鑫成长。

  针对胡某乙担心的“跨省监护责任划分”问题,两地法院联合出具《监护权协助执行意见书》,明确天柱县法院负责衔接贵州户籍、医保等政策,会同县法院负责监督胡某乙履行监护职责。建立“湘黔边界县域联调工作群”,各部门指定专人实时对接,确保小鑫的疫苗接种、入学报名等事务“跨省不跑腿”。两家法院还共同商议申请司法救助金,专项用于小鑫的生活起居及兴趣培养。


  暖情结局:

  幼苗终入“亲情港湾”

  6月12日,一纸充满温情的判决,随着小鑫一同被顺利送入胡某乙家中。在两家法院及多部门的协同帮助下,小鑫开始了崭新的生活。

  在大伯家里,小鑫穿上法院为其购买的新衣服,小心翼翼地牵起大伯母的手,露出了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梁某某握着法官的手反复念叨:“没想到跨省的事能办得这么快,孩子能在亲人身边长大,谢谢你们让他有了家!”

  “跨省案件的难点,在于打破地域政策壁垒,但只要我们站在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总能找到破局的办法。湘黔边界县域法院联调机制让司法温情跨越了行政区划,真正做到了‘如我在诉’——把当事人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来办。”承办法官感慨道。

  送养不代表关怀的结束,两家法院将共同构建回访机制,定期走访小鑫及家属,排查生活困难,为小鑫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这起案例成为湘黔边界地区未成年人保护的典型样本。两地法院联合出台《边界地区未成年人案件协同办理规程》,持续深化“湘黔一家亲”协作理念,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跨省联动”模式制度化,实现信息共享,提升联调工作效能,践行社会责任,传递人文关怀,让更多像小鑫一样的困境儿童,在跨区域司法协作的守护下向阳生长。


  边界协作:

  探索司法服务新模式

  小鑫的故事能有一个温暖的结局,得益于湘黔边界县域法院司法联调协作机制。今年3月,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三方代表齐聚湘黔两省交界处的会同县羊角坪村,为“湘黔边界法庭巡回审判点”揭牌,并签署《湘黔两省三县边界联调协作协议》。

  上述三县所在之处,既是苗侗同胞世代栖息的家园,也是湘黔文化交融的走廊。三县地缘相接、山水相连、人文相近,造就了特殊的人文地理现象——飞地。如会同县的饭香运村“飞”入天柱县远口镇,被远口镇的村落隔开;而天柱县的地湖乡则“飞”入湖南,四周皆为湖南地界。在地湖集镇上,既有贵州人,也有湖南人,一条街两省共有,甚至同一栋房子挂有两个省的门牌号,分别住着湘黔两省群众,三县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地理上的深度交融,也给基层治理带来诸多挑战。为进一步加强边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三县法院积极响应时代号召,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司法协作机制,整合三县司法资源,在案件审理、执行、信息共享等多方面展开深度协作,有效提升边界地区的司法效能,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湘黔边界地区作为两省交会的桥梁和纽带,其和谐稳定关乎两省的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湘黔两省三县边界联调协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湘黔边界地区矛盾联调、司法协作迈入新阶段,为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司法协作,不仅是维护边界地区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保障。”三县法院均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深化务实合作,不断完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提升联调工作效能,为边界地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